天车运行中的几起事故教训

  笔者所在单位--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821厂有许多天车(也叫起重机),26 年前曾经发生过天车运行时把工人撞死的事故。此后,企业特别强化天车安全生产管理,十分重视总结运行以及检修方面的经验教训,近26年没有发生天车运行伤人事故,也没有发生过较大以上等级事故。但是,隐患还是不少。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对天车运行的安全管理,防患于未然。下面介绍几个实例。
    在修的天车突闪弧光上个世纪80年代末“保军转民”,我们部分人员从核工业生产行业转到铝电解行业。由于缺乏相关知识,在订购电解车间的桥式起重机时,没有特殊说明,到货之后经安装公司现场安装时才有人提出,驾驶室位置不适用,应该由端头改造到中间,于是实施技术改造。1989年8月2日上午,当时天车停在厂房右边的检修段(轨道)上,动力车间2个电气技术员正在20 吨规格天车的平台上工作,他们要接长电力线以适应驾驶室位置由端头改到中间后的需要。使用段与检修段(导电角钢)之间有些间隔,它们之间有专门的“旁路”电力线系统,天车开到检修段后,断开“旁路”上的开关,还拉下了“旁路”上的3相保险。这样检修段(包括天车)都不带电。天车3相电力线端头已经剥去部分绝缘包皮,放在平台上,两人正在剥用来加长部分的电力线端头。突然,闪过一道电弧光,接着是噼里啪啦几声激烈声响。原来是平台(钢板)上的3个端头短路了,有1根电力线(规格为35mm2)烧毁了约1m长,产生了很大的弧光。好在2个技术员绝缘鞋等劳动防护用品穿戴齐全,心理素质还不差,虽然受到极大的惊吓,仍然没有错误动作而导致伤害事故的发生。
    由于系统的保护装置起了作用,电源很快就被切断了。怎么突然来电了呢?原来是建设安装公司正在使用厂房里的另一台5吨规格的天车,他们把5吨天车开到20吨天车这一端,天车的3相滑触线越过了(电源角钢)使用段,触及了检修段的3相电源角钢。这样,检修段的20吨天车就带上电流了。
       建设安装公司怎么让天车的3相滑触线越过了(电源角钢)使用段,触及了检修段的3相电源角钢呢?调查后才发现,现场工作单位之间缺乏沟通协调,建设安装公司要抓紧时间赶进度,没有注意到检修段20吨天车上有业主方面的人正在进行电力线改造;而动力车间又没有安排专人监护“危险点”,也没有在角钢“断开处”挂“警告牌”,所以造成电气短路。
    进一步分析这起事件,我们还认识到,角钢“断开处”位置设计不妥当,应该向右边移动,缩短检修段,从而极大地减少“检修段有车还越位”的可能性。
    于是,对角钢进行了技术改造:加长使用段导电角钢,缩短检修段角钢。为了提前十几秒,天车险酿大事故1991年1月1日凌晨3点半,铝厂铸造厂房5吨天车钢丝绳破断,吊轮砸到地表,“砰”的一声巨响,水泥地面砸出一个坑,险些砸着人。当时,地面人员正打扫卫生准备下班,吊车已经不在作业,天车操作工已经离开操作室走在扶梯上。
    1.原因分析
    1)天车操作工干完活后急于下班,只为提前那么一点点也许就是10几秒钟的时间,吊钩还没有上升到规定位置,就
    离开了操作室。
    2)操作工认为吊钩上升到上部极限位置时,靠天车钢丝绳滚筒下方杠杆式限位开关自行断电就可以了。 恰逢杠杆式限位开关失灵,吊钩上升到上极限位置时断不了电,滚筒电机不停旋转直到天车滚筒拉断钢丝绳,吊轮砸到地面。
    3)劳动管理规定,晚上干完活就可以回家,所以工人“争分夺秒”。
    2.防范措施
    1)限位开关要定期检查、修理、试验,确保灵敏可靠。
    2)安全操作规程明确规定,不能依靠限位开关断电,必须按正常操作规程断电,并要对操作员讲清道理和危害。
    3)强化劳动纪律的管理,明确规定:工作任务完成了,必须在所有操作结束、切断电机电源、还要拉开操作室
    配电刀闸后,才能离开操作台。
    4)加强安全教育,讲清楚违章与事故的关系,使员工去掉侥幸心理,一丝不苟地按规定操作。
    挂上钩意外断电,盲目开车铝水倾翻1993年3月30日16时许,铝厂车队实习司机单某在师傅的监护下,驾驶拖拉机抬包车,运送铝水进铸造厂房。车就位后,师傅就习惯地下车去“走走”。
    天车工人开动起重机让吊钩基本对正抬包把手上的吊环后,在铸造班工人赵某的配合下,挂好钩。天车工人操作起重
    机准备起吊,可是起重机没有动静。检查后判断为设备停电,于是天车工人告诉赵某:“不知道什么原因停电了!”赵
    某站了一会儿,就从车厢板上跳下来,径直去了值班室。实习司机坐在拖拉机驾驶室座位上,侧身扭头看见抬包已经挂
    在吊钩上,又发现赵某已经下车离开,遂判断“抬包已经被吊起”,就转正身首,操作,起步;突然感觉车子被挂撞了一
    下,立即刹车;回头一看,发现抬包已经倾斜,部分铝水正在泼流到车厢板和地面上,并且发生“爆炸”,轮胎和附近
    的木柴着火。工人们从各处奔来,着手灭火,并且“喊”司机;司机惊慌失措,又起步,导致一包铝水全部倾覆,在地
    面形成更大面积的“爆炸”。赶来的老司机朱某,戴上面罩,上去把机头与机身之间的连接挂钩取掉,然后将拖拉机开
    走。侥幸的是当时附近没有人,地面没有水,否则将造成重大事故。
    1.直接原因
    1)实习司机误操作,在没有看见抬包已经起吊的情况下,盲目判断抬包已经离开车厢板,也没有人指挥,就擅自
    启动拖拉机,造成抬包倾斜。
    2)恰好在挂好吊钩后突然没有了电源。
    3)突然断电后,挂钩人赵某没有向司机说明情况,就“径直去了值班室”,诱发司机错误操作。
    2.间接原因
    1) 实习司机的师傅没有起到监护作用。
    2) 为什么恰好在这个时刻停电?调查发现,原来是在电源开关处,焊工临时接了一台电焊机在进行焊接工作,另
    外一台起重机检修后在试车,三机运行时超负荷,保险熔断导致停电。
    3.防范措施
    1) 明确规定,今后不得擅自在电源开关处接焊机等用电器。特殊情况必须经过生产调度部门协调。
    2) 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出师就操作,1吊损失1万多1997年2月12日15时,上班没有多久,铝厂铸造车间天车工丁某在操作天车从抬包车上吊下铝水抬包时,将吊钩和吊钩上挂着的电子称一起降落,掉进了铝水抬包内,烧坏了电子称,损失1万多元,还影响了正常的生产秩序。
    1.原因分析
    1) 天车操作工丁某是由别的岗位转换过来当天车工的,没有进行必要的安全和技术教育。正处于跟车看师傅操作的实习阶段,没有师傅监护是不能操作的。但是,这一天她的师傅没有赶上交通车,迟迟没有上班。她想利用这样的机会早些操作,“早做贡献”,就自告奋勇独立操作。在现场的领导为了“不耽误生产”,也就默许了丁某的行为。由于没有操作经验,从抬包车上吊下铝水抬包时,将吊钩和吊钩上挂着的电子称一起降落,掉进了铝水抬包内。
    2) 吊钩上挂着电子称,电子称的吊钩上挂着铝水抬包上部的“挂架”,所有这些“吊挂”环节都没有固定装置。当
    抬包着地时,吊车钩仍然在往下运动,导致“挂架”处的吊钩首先脱落;电子称进入抬包后,又从吊钩上脱落。结果,电
    子称在铝水里完全被烧毁。
    3) 根本原因是车间安全管理不严格,安全文化建设没有落实,员工都存在侥幸心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没
    有深入人心。
    2.防范措施
    除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赔偿经济损失以外,特别强调:
    1) 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安全教育制度中关于转岗工人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规定,不能马虎、敷衍。
    2) 转岗工人也要签订“师徒合同”,明确规定师徒两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考核标准。天车工还要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许可证,才能独立操作。
    3) “吊挂”环节应该有固定装置,以防止自动脱落。
    4) 根本的措施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教育,开展内容丰富的安全活动,全面建设企业安全文化,提高全体员工
    的安全意识、技术素质和责任感,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进度之间的关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