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伤害事故的剖析

    2003年12月10日21时20分,某企业吊装运输分公司吊车队副队长赵某接到卸货任务后,通知吊车司机康某和起重班班长柴某到货车站台卸H型热轧钢。柴某通知临时工杨某和郑某到了现场。21时40分,吊车司机康某把50t吊车开到了现场,当时吊装运输分公司生产科长任某、基建工程指挥部材料部杨某、赵某也去了现场,安排好具体任务,并开始了卸热轧H型钢。23时30分左右吊第5钩时,因该H型热轧钢东头卡在车皮内沿下和底部未卸的H型钢槽内,难以起吊。这时副队长赵某上了车厢内查看具体情况,当再次试吊是,H型轧钢突然摆出,砸在位于车厢内壁的赵某上胸部及颈前部,赵某本能躲避,头部后仰,颈椎枕于车厢边沿上,导致颈椎骨折,使颈椎神经传导不能正常进行,颈部以下失去知觉,造成高位截瘫。
 
原因分析(2)

    1.起重班班长柴某在现场负责起吊指挥任务,在车厢内人员没有撤出时就发出起吊信号,是造成这件事故的主要原因。

    2.副队长赵某安全意识淡薄,在起吊遇到困难时,没有采取有效安全措施而且站位不当,是造成这起事故的另一主要原因。

    3.作业现场照明不足,车厢内无照明,给现场起吊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是造成这起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

防范措施(3)

    1. 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提高职工预防事故发生和识别危险的能力.

    2. 强化重大作业现场的监督和管理,在作业前要进行安全策划,制定出详细的、科学有效的措施,并严格执行,以确保安全生产。

    3. 加强起重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起重作业标准和规范,夜间作业必须为职工配备充足的照明,保证作业现场环境良好,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