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枫叶新都市工地塔吊倾覆事故

  1.事故概况

  2002年11月18日13:35,在高新区枫叶新都市B区5号楼工程施工时,塔吊在顶升作业过程中,因指挥人员违章指挥操作变幅小车,操作人员在指挥人员的指挥下,违章操作变幅小车,调整吊臂平衡,使塔吊平衡失稳,导致塔吊吊臂、操作平台整体倾翻,从55m高处坠落,在塔上2名操作人员随塔吊吊臂一起坠落,当场死亡。在地面作业的2名工人也被坠落的塔臂当场砸死。塔吊司机在塔臂倾覆瞬间从驾驶室跳至塔身扶墙处,手臂折断。直接经济损失80余万元。
  
  2.事故分析

  经调查事故原因如下:
  1)塔吊在顶升过程中,指挥人员违章指挥操作变幅小车,操作人员在指挥人员的指挥下操作变幅小车,调整吊臂平衡,引起塔吊平衡失稳,导致吊臂倾覆。违章作业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塔吊司机(塔吊顶升的指挥人员)1999年底私自改动电路,取消了原塔吊的液压顶升时和操作室的变幅操作系统的自锁装置,埋下了重大事故隐患。致使在违章操作时自锁系统不起作用,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3)塔吊的所有人,将塔吊交给雇佣司机管理操作,疏于安全教育和监督检查,未及时发现和制止司机改动塔吊的安全装置,造成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4)塔吊使用单位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检测单位、监理单位的工作不到位也是事故发生的原因。
  
  ★编者简评
  
  此次事故原因简单,塔吊司机擅自改动设备安全装置,在施工作业中又违章指挥,导致重大伤亡事故。在特种设备安全领域里,因操作人员素质低下或违章操作导致设备事故是使用环节中的主要问题。《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明确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作业知识。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的持证率是反映作业人员素质的一个方面,不是作业人员素质的全面。所以,在作业人员的培训与考核中,真正作到应知应会。无须讳言,在作业人员的培训与考核中确存在一些不尽人意之处。一些特种设备,特别是电梯的操作人员,取证与取证前无明显提高。我们的培训与考核应在提高素质上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