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建设工地轨道式塔式起重机倾翻事故

  一、事故概况

  2003年3月4日,位于黄山市歙县境内的正在建设的徽杭高速公路16标段发生一起轨道式塔式起重机倾翻事故, 造成8人死亡, 4人重伤。

  事故发生后,县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领导立即赶赴现场,抢救伤员。 省、市安监、质监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先后到达现场。按照省政府领导的指示,授权黄山市政府成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黄山市政府成立了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安监、质监等有关部门参加的事故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事故调查、事故抢救和事故善后三个小组,开展事故处理工作。

  二、事故发生过程

  徽杭高速公路16标段由中铁隧道集团二处十公司承建,该标段全长 3020米,有两座隧道(长1549米)、五座大桥。中铁隧道集团二处十公司为隧道专业施工单位,在承接工程后将大桥分包给中铁集团成都桥梁厂施工。发生倾翻事故塔吊为中铁集团成都桥梁厂所有。

  3月4日,该塔吊正在吊装位于施工现场大车轨道东端北侧轨道外的槽钢,吊装的钢材为8号槽钢,合计68根,共370米长,总重量为3吨,当起吊离地0.5米时(与坠落点高差约13米),运行至臂架朝正北与大车轨道相垂直方向时突然发生倒塌,事故发生时塔吊吊臂与轨道处于垂直状态,倒塌的塔吊正好砸在公路边的三间工棚,当天正值雨雪天气,气温很低,现场的民工正在棚内烤火,当场死亡7人,5人重伤,其中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死亡的8人有1女7男,除1名女的外,均为歙县竹铺乡岭角村人。

  三、事故调查与分析

  (一)塔吊的制造安装情况

  1、该塔吊为哈尔滨建筑工程机械制造厂1969年10月制造,承载重量为2-6吨,属淘汰产品。

  2、该塔吊为大车轨道行走式,塔吊位于324省道南侧的高速公路施工面上,塔吊底下铺设枕木(长75公分)、钢轨铺设在枕木上,塔吊在轨道上行走,塔吊底部的车轮与轨道接触,大车轨道走向为东西方向。2003年1月17日安装,22日调试,28日施工单位组织验收。施工单位在安装前没有办理安装告知手续,没有经过监督检验,使用前没有办理使用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