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石化公司“5.11”硫化氢中毒事故
2007年5月11日,乌鲁木齐石化公司炼油厂加氢精制联合车间柴油加氢精制装置在停工过程中,发生一起硫化氢中毒事故,造成5人中毒,其中2人在中毒后从高处坠落。
一、事故经过
5月11日,乌鲁木齐石化公司炼油厂加氢精制联合车间对柴油加氢装置进行停工检修。14:50,停反应系统新氢压缩机,切断新氢进装置新氢罐边界阀,准备在阀后加装盲板(该阀位于管廊上,距地面4.3米)。15:30,对新氢罐进行泄压。18:30,新氢罐压力上升,再次对新氢罐进行泄压。18:50,检修施工作业班长带领四名施工人员来到现场,检修施工作业班长和车间一名岗位人员在地面监护。19:15,作业人员在松开全部八颗螺栓后拆下上部两颗螺栓,突然有气流喷出,在下风侧的一名作业人员随即昏倒在管廊上,其他作业人员立即进行施救。一名作业人员在摘除安全带施救过程中,昏倒后从管廊缝隙中坠落。两名监护人员立刻前往车间呼救,车间一名工艺技术员和两名操作工立刻赶到现场施救,工艺技术员在施救过程中中毒从脚手架坠地,两名操作工也先后中毒。其他赶来的施救人员佩戴空气呼吸器爬上管廊将中毒人员抢救到地面,送往乌鲁木齐石化职工医院抢救。
二、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当拆开新氢罐边界阀法兰和大气相通后,与低压瓦斯放空分液罐相连的新氢罐底部排液阀门没有关严或阀门内漏,造成高含硫化氢的低压瓦斯进入新氢罐,从断开的法兰处排出,造成作业人员和施救人员中毒。
2、间接原因:在出现新氢罐压力升高的异常情况后,没有按生产受控程序进行检查确认,就盲目安排作业;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危害辨识不够的情况下,盲目作业;施救人员在没有采取任何防范措施的情况下,盲目应急救援,造成次生人员伤害和事故后果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