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T177次列车碰撞坍体事故

1.事故概况
2015年4月17日6时25分,T177次旅客列车(机车HXD1D0057号,编组18-1001-42.9,司机卞建明、黄诚志)运行至兰新线乌拉泊至乌鲁木齐南站间下行线K1934+010m处,因线路左侧山体片石护坡坍塌坍体侵入线路,司机采取紧急制动,列车以38km/h的速度撞上坍体后停于K1934+111m处。导致机车排障器、左侧第一位撒沙管变形。经抢险救援,于8时20分开通线路,影响正常行车1小时55分。构成铁路交通一般C13类事故。
2.事故原因
乌鲁木齐工务段对路基设备隐患排查不细,对已存在的护坡外鼓病害没有及时发现和整治,对干砌片石护坡只进行表面勾缝的结构缺陷认识不足,设备管理存在漏洞。在4月16至17日长时间大雨影响下,片石墙背后填土浸水饱和,被动土压力增大造成干砌片石护坡失稳垮塌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3.事故责任
乌鲁木齐工务段全部责任。
4.事故教训
一是安全隐患排查有漏洞。乌鲁木齐工务段对路基设备隐患排查不细,对坍塌地点设备隐患认识不清,此处片石护坡质量较差,对干砌片石表面勾缝结构存在的隐患未引起警觉,未能彻底消除隐患。二是乌鲁木齐工务段没有针对铁路局下发的防洪预警通知,未针对深路堑、小半径曲线、高护坡地段和夜间降雨等不利因素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巡查力度,未能及时发现和阻断安全风险。 三是对路基防护设施病害检查整治不到位。对春检中车间排查出的问题,未认真组织现场核实、复查,也未建立完善的病害整改问题库,排查出的防洪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