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嘉镜支线86924次货运列车脱轨事故

 1.事故概况
2015年1月25日16时04分,86924次货运列车(嘉峪关机务段SS3B型5057号机车,嘉峪关机务段司机程楠、学习司机赵新,编组:27-3405-35.1)狼尾山站通过。16时10分,列车运行至狼尾山至冰沟间K52+550处,司机突然感觉走行部异常,立即采取紧急制动措施,16时11分停于K52+274处。停车后检查发现机车运行方向第1位轮对脱轨。17时46分,脱轨机车起复完毕,18时00分将86924次列车拉回狼尾山车站,18时07分区间开通。中断行车1小时56分,构成铁路交通一般C2类事故。
2.事故原因
圆曲线正矢超限、钢轨接头低头超标等线路质量不良综合因素是造成机车脱轨的直接原因。
3.事故责任
嘉峪关工务段负全部责任。
4.事故教训
一是专业管理制度有缺项,基本制度落实不到位。《嘉峪关工务段普速铁路线路维修管理办法》没有针对嘉镜线设备基础条件差、曲线半径小、上股钢轨侧磨、接头病害多、天然级配道床易翻浆板结等问题提出具体的检查和整治要求,车间、班组在执行上随意性较大,导致设备检查不到位,整治效果不明显。二是对复合性病害检查和整治重视不够,落实不到位。支线设备检查整治粗放,对曲线上股马鞍低头、接头前后因肥边和不均匀的侧磨造成轨距不顺的复合性病害重视不够。三是设备检查和修理标准不高,重点不明确。把病害检查和整治的标准定位在不超临修,忽视了对钢轨接头磨损、压塌、钢轨肥边、线路缺砟等项目的综合整治,病害整治不彻底,作业质量回检不到位等问题。四是支线设备投入整治力度不足。工务处未制定支线设备大修投入规划和逐年整治方案,支线设备大修投入整治力度不足,缺乏系统性,影响支线设备质量的问题不能及时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