弯头错用钢材,长期过热爆管
【简述】2009年12月11日,某电厂1号机因主蒸汽变侧至启动疏水扩容器的疏水管弯头错用钢材,管道长期过热,材质老化,运行中弯头背弧面发生爆破,机组停运。
【事故经过】事故前工况:1号机组带功率333MW运行,主汽压力17.70MPa,给水流量941t/h,蒸汽流量969t/h,其他参数无异常。
2009年12月11日05时53分,运行人员听到汽轮机房突然传来一声巨响和持续的蒸汽泄漏声,经派人现场检查发现1号机附近有大量蒸汽喷出,人员无法进入现场详细检查,立即对1号机组进行降压、降负荷。06时17分,经中调同意,1号发电机解列。07时01分,检查发现1号机主蒸汽变侧至启动疏水扩容器的疏水管上往下第3个弯头背弧面发生爆破。机组停运后,立即组织安排抢修工作。14日12时10分,抢修工作结束。14日21时58分,机组恢复运行。
【事故原因】
爆口位置为弯头背弧面,形状为梭形,长约240mm,最宽约70mm;边缘最薄处厚8.4mm,无明显减薄,脱落的破片窄而长(长约225mm×宽约30mm),从爆口宏观分析看,为过热爆管。经材质光谱半定量分析,爆口弯头无Cr、Mo、V合金元素,为碳钢材料。根据《火力发电厂金属材料选用导则》(DL/T715-2000),碳钢材料的钢号应用范围在壁温≤425℃的蒸汽管道、集箱,而该段主蒸汽管道疏水的介质温度在540℃。从以上分析可知,由于爆管弯头错用钢材,存在长期过热现象,导致材质老化,直至出现蠕变裂纹后爆破,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防范措施】
1. 在新机组基建安装阶段,要加强监督管理和过程控制,坚决杜绝建设安装工作的随意性,杜绝错用钢材事件的重复发生。要严格高压焊接工艺管理,严格按照规程使用焊工代号钢印,建立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同时要同步建立机、炉外管道的台帐,确保资料台帐与机组同步移交生产。
2. 严格按照金属技术监督规程和集团公司机炉外管管理有关要求,成立工作小组,从完善基础资料、台帐入手,认真开展普查工作,认真排查每一段管材、管件,确保材质、规格符合设计要求,并确保台帐帐实相符。
3. 在对机、炉外管道清查过程中,对底数不清而又没有检修机会的机组,要按照《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导则》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有关要求,在高温疏放水管道周围设置警戒围栏,悬挂警示牌,严禁人员进入,严格控制人员在附近集聚,确保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