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S对重伤害事故

一、事故经过:
1999年8月12日HBS的东京东支社日本桥营业所2名保养人员对江东区有明的某大厦的电梯进行一级保养。
下午13:45时左右,开始对通井处的11号电梯的空调进行一保,作业者B按作业负责者A的指示将电梯从1楼开到负1楼停止,然后转慢车上行至1楼附近,A打开1楼厅门进入轿顶并等待B,B上轿顶后(这时约为13:50时),A跨上他误认为是11号电梯对重而实际上是客户正在使用的10号电梯对重所在的中间梁上,这时10号电梯对重上升,A被对重和中间梁之间夹住,B把A拉上轿顶,A被送医院急救后不治身亡。
二、事故原因:
死者未经反复确认而误将邻近电梯的对重判断为已停机的作业号电梯对重,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死者在通井作业身体越出轿顶边缘而未将邻近的电梯作停机处理是事故的间接原因,也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三、事故教训:
1.改变空调机位置,以便保养人员身体无需越出轿顶边缘即可对空调机进行保养。
2.在通井作业身体越出轿顶边缘时必须将邻近的电梯停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