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在航道及其附近水域作业

     宁波沿海商渔碰撞事故常有发生,据统计,其发生的水域主要集中在122°—123°经线之间,该水域航线交叉,尤其是商船南北航线与渔船进出渔场的东西航线交叉,水域通航密度大,通航环境复杂,渔船在航经此处时应谨慎驾驶,应避开航路作业。
        一、事故概要
        6 月27 日凌晨2 点半左右,象山某渔船从鹤浦开航,驶往象山油菜花峙附近水域进行捕虾作业。约0530 时,该轮驶抵油菜花峙东南方向4.5 海里处,发现有十多艘渔船在附近作业,于是也在此进行下网拖虾作业。缆绳及拖网总长约160 米,其中水上部分缆绳长约16 米,水下部分缆绳长约130 米。
        拖虾作业过程中,时有阵雨和雾,每次拖网放下后约40 分钟收一次,船舶在南北方向上往返作业,航速固定在2 节,移动距离约1.3 海里。在作业过程中,船长发现每隔半小时,有一艘5000 吨以下的货船航经该水域。约1051 时,海上有浓雾,能见距离约200 米,该船正往南拖网作业时(航向190 度、航速2 节),突然视觉发现船尾方向来船。不久本船在来船拖曳网绳的作用下,向右打转并向来船的右舷靠拢。约1054 时,渔船开始尾倾进水,最终翻沉。
        图2:事故中的商船
        二、事故教训
        渔船作业应尽量避开商船的主要航路或习惯航路。事发水域位于象山沿海渔山岛西北与油菜花峙东南之间,是5000 吨以下船舶航行的习惯航路,船舶流量大,通航环境复杂,事发当时能见度不良,但船长在明知本船捕捞区域为5000 吨以下船舶航行的习惯航路,且在拖网作业过程中也时常发现有商船航行,但船长仍未尽量避开该航路,冒险从事海上捕捞作业,足见其安全意识淡薄,也为事故的发生埋下重大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