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巴中县化成水库“l2.13” 沉船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1990年12月13日,化成水库9号个体木质机动客船驾驶员蒲某,伙同化成乡管船员李A(村民,临时聘用),经营木材,非法雇请无驾驶技术、无驾驶执照的李B驾驶客船运输。李B将船驾至化成码头装载煤炭9吨后,又搭乘29人,入货混装,严重超载,载量超过吃水线。14时许启航向化成乡六村罗田湾行驶,在船驶出码头332米处时,发现船头右舷进水,李B急忙转舵靠岸,由于李B无驾驶技术,临危惊慌失措,处置不当,在靠岸时减速不够,船头与岸边西头相撞折断,水涌船舱,在乘客慌乱离船跳岸的反作用力下,船体退离岸边36米处沉没,造成11人溺水死亡。
这是一起严重违章驾驶,严重超载、客货混装所造成的责任事故。

二、事故责任分析

1.巴中县化成乡村民李B,既无船舶驾驶技术,又在客货混装严重超载违章情况下驾驶,临危处理不当,造成11人死亡,是这次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已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化成水库9号个体木质机动客船驾驶员蒲某,不服从管理,致使船舶长期带病违章营运。1990年12月13日,伙同化成乡船管员李A经营木材,非法雇请李B驾驶客船运输,自己离岗上山伐木,以致造成此次特大事故。蒲某对这次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由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3.化成乡管船员李A,明知县港监所对9号木质机动客船发了3次停航整改通知,并两次罚款,李检查督促不力,致使该船整改不落实,继续违章营运。特别是1990年12月13日,他到渡口发现该客船正在装煤和载人,非但不制止这种严重违章行为,反而叫该客船驾驶员蒲某离岗,与他上山伐木。造成既无驾驶技术的非驾驶员李B冒险行船,酿成此次特大事故。管船员李A玩忽职守,严重失职,由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4.化成乡副乡长钟某,对乡镇船舶管理不力,对这次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给予钟某行政警告处分。
5.对此次事故负有一定领导责任的区长李C、副区长杜某、乡长钱某,由巴中县政府给予通报批评,本人向县政府写出书面检讨。
从此次特大水上事故看出,巴中县对乡镇船舶管理不严,对严重违章船舶处理不坚决,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应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检查,严格管理,落实区、乡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船管员的教育,防止重大事故再次发生。巴中县政府向省政府写出书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