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梁河县光坪锡矿“7·25”事故调查报告

2015年7月25日,德宏州梁河县光坪锡矿第三采选厂发生事故,造成11名作业人员被困井下,经42个多小时连续救援,7月27日凌晨被困人员全部安全救出,直接经济损失75.3万元。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对云南省德宏州梁河县光坪锡矿“7·25”重大坍塌涉险事故查处挂牌督办的函》(安委办函〔2015〕91号),2015年7月28日,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成立了由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汤忠明为组长,德宏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柳五三为副组长,省安全监管局,德宏州监察局、公安局、安全监管局、国土资源局、工会等单位组成的省政府德宏州梁河县光坪锡矿“7·25”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聘请云南省水文、地质、采矿专业等方面的专家,深入事故现场参与事故技术调查工作,并邀请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派员参与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查阅资料,询问有关当事人、综合分析和专家技术组论证,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类别、经济损失和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报告如下: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一)梁河县光坪锡矿概况
        梁河县光坪锡矿位于德宏州梁河县河西乡丝光坪村,距县城18km。该矿于1984年12月31日首次以梁河县丝光坪乡锡矿取得《营业执照》(梁集工字253号),属村办集体所有制企业。1990年10月10日,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变更为梁河县河西乡丝光坪锡矿,法定代表人为徐大启,该矿由第一车间、第二车间、第三车间组成。
        1999年,经过十多年的开采,梁河县光坪锡矿地表矿石基本采完、矿石品位下降,矿山生产经营陷入困境。2000年8月,光坪村90%的村民以集资入股的方式,在原梁河县光坪锡矿第二车间、第三车间的基础上成立了梁河县光坪锡矿第二采选厂、第三采选厂。第二采选厂、第三采选厂分别注册了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属于梁河县光坪锡矿的二级单位。第二采选厂法定代表人为尹有庄,工商营业执照号为:5331221000433,经营范围为锡精矿采选,2008年2月17日进行了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为:72529521-3。第三采选厂法定代表人为陈永益,工商营业执照号为:5331221000434,经营范围为锡精矿采选,2008年2月18日进行了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为:725294800。2008年8月17日,工商营业执照企业名称变更为梁河县光坪锡矿,法定代表人为杨祖庆,工商营业执照号为:5331221000354,经营范围为锡精矿采选;2009年3月17日进行了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为:219120963。2008年,光坪村没有入股参加第二采选厂、第三采选厂的部分村民又恢复了梁河县光坪锡矿一车间,一车间没有办公场所,没有建设选矿厂。一车间为一个独立生产系统,第二采选厂和第三采选厂的矿山部分为一个独立生产系统。
        2000年10月31日,梁河县光坪锡矿取得由德宏州矿产资源委员会办公室颁发的采矿许可证,2011年10月30日到期后,由云南省国土资源厅进行了延续,证号为:C5300002011103140119703,有效期为:2011年10月31日至2017年10月31日,采矿证许可为地下开采,生产规模为3万吨/年,开采深度为1795-1660m。2012年11月16日,梁河县光坪锡矿取得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扩大矿区范围批复《(滇)矿复〔2012〕第70号》,开采深度为2150—1400 m。
        2006年12月、2008年11月,梁河县光坪锡矿(第二、第三采选厂)、梁河县光坪锡矿(一车间)首次取得由德宏州安全监管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09年11月,梁河县光坪锡矿(第二、第三采选厂)获得了德宏州安全监管局延期换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12年梁河县光坪锡矿提出延期换证申请,要求对两个独立生产系统(梁河县光坪锡矿一车间、梁河县光坪锡矿第二和第三采选厂)分别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申请材料经梁河县、德宏州安全监管局逐级审查同意后,德宏州安全监管局上报了《德宏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申请明确梁河县光坪锡矿第二、第三采选厂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主体的报告》(德安监管〔2012〕29号),2012年12月18日,云南省安全监管局为梁河县光坪锡矿(第二、第三采选厂)、梁河县光坪锡矿(一车间)分别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手续。证号为:(云)FM安许证字〔2012〕0707、(云)FM安许证字〔2012〕0710,有效期分别为:2012年12月5日至2015年12月4日、2012年12月18日至2015年12月17日。
        (二)梁河县光坪锡矿经营管理情况
        梁河县光坪锡矿组织管理机构不健全,法定代表人杨祖庆没有参与矿山生产经营和安全管理工作。实际上由梁河县光坪锡矿第二采选厂、第三采选厂、一车间3个经营实体各自独立生产经营。
        梁河县光坪锡矿矿山现有采矿、生产探矿工程主要是1798、1726、1688、1630中段平硐,其它坑道已封闭。1798中段与下部三个中段没有联通,是一个独立的生产系统;1726、1688、1630三个中段是一个独立的生产系统,各中段之间相互联通。
        梁河县光坪锡矿一车间主要开采1798中段,采出的矿石直接销售给附近的云锡梁河公司,2014年3月该经营体解散,1798中段坑道停产封闭;梁河县光坪锡矿第二采选厂主要开采1726至1688中段;梁河县光坪锡矿第三采选厂在1630中段探矿,在距1630平硐口1405 m处西侧支巷60 m处向上掘进一条人行天井,穿过1726中段又向上掘进了40 m在1758水平施工了一条长60 m的1758探矿平巷。3个生产经营单位虽然有过约定,在同一个采矿证范围内的不同中段开采锡矿,但实际开采过程中存在无序开采、交叉作业等现象。
        (三)事故单位情况
        事故发生在梁河县光坪锡矿第三采选厂1630探矿平硐。梁河县光坪锡矿第三采选厂,有职工134人,法定代表人为陈永益,厂长濮永刚,选厂日处理原矿能力为150吨,选矿工艺为浮重选。梁河县光坪锡矿第三采选厂2002年开始施工1630探矿平硐,2004年掘进到约1000m左右因未探到锡矿停止施工,2012年又恢复施工至今,主巷道长约1590m,其它3条支巷共施工约500m,坑道施工负责人为王明升。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
        2015年7月25日5时,梁河县光坪锡矿第三采选厂第一班矿工共计11人在组长王兴能的带领下进入该矿第三采选厂1630探矿平硐主巷道掌子面进行掘进作业,6时30分,在坑道内推着矿车往外走的矿工刘永万发现距作业面200米左右的主运输巷道被坍塌物封堵,就向组长王兴能报告,王兴能立即带领被困矿工开展自救。7时左右第二班尹可武班组矿工徐光受、尹兆万在进入1630坑道后发现坑道被堵,7时30分尹兆万跑到坑口将情况报告给坑道值班员王兴相,王兴相立即向坑道负责人王明升报告,7时50分王明升将井下发生事故情况电话报给了在梁河县城的梁河县光坪锡矿第三采选厂厂长濮玉刚。
        事故发生后,最先发现主坑道被堵的梁河县光坪锡矿第三采选厂第二班尹可武班组8人和随后进入坑道的吴体伟班组10人,在事故现场立即开展救援工作,9时左右,梁河县光坪锡矿第三采选厂厂长濮玉刚到达事故现场,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其他班组、选矿车间共70余人参加救援,在救援2小时后,仍未发现冒顶位置,濮玉刚又安排工人到上部其它坑道查看,认识到事故的严重性,于12时左右分别用电话向河西乡、梁河县安全监管局领导进行了汇报,请求增援。
        梁河县安全监管局领导接到梁河县光坪锡矿第三采选厂电话报告后,立即向梁河县人民政府值班室、德宏州安全监管局值班室以及县主要领导进行了报告。梁河县政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县长李奇为组长,常务副县长赵家德为副组长的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带领梁河县安监、国土、人社、民政、工信、公安、消防大队、卫生、工会、监察、交通、电力、通信、德宏矿山救护队、武警、公安边防、解放军官兵等各方救援力量以及河西乡政府等单位有关人员赶到事故现场组织开展救援工作。德宏州委书记王俊强、州长龚敬政、州委副书记何汝利、常务副州长柳五三、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郭志德、副州长刀晓瑞等领导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各级各部门全力投入救援。
        省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刘慧晏副省长立即率省政府工作组于7月26日零时20分抵达事故现场,成立了由省、州、县三级有关部门组成的事故救援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抢险救援组、卫生医疗救护组、群众安抚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供电通信保障组、交通保障治安稳定组、事故调查组等9个工作组,全力开展救援工作。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派出周彬监察专员、矿山救援指挥中心邹维纲主任带工作组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7月26日16时,省委李纪恒书记、省长陈豪赶赴事故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指挥部调集各种救援力量全力开展现场救援。在救援过程中,德宏州、梁河县、河西乡各级各部门出动救援人员1824人次,出动车辆89辆,动用各类救援设备800余套,省安全监管局调集大理、保山2支矿山专业救护队,通过不间断轮班作业,至7月27日1时11分,11名矿工被成功救出,无人员伤亡,事故现场救援工作结束。
        三、事故调查取证情况
        (一)梁河县光坪锡矿矿区地质情况
        梁河县光坪锡矿开采的矿体属原国家出资探明的云南省梁河县河西乡来利山锡矿区丝光坪矿段的主体部分。矿区地层为中石炭统浅变质碎屑岩,岩性以砂岩、板(泥)岩为主,夹有大理岩层,富水性弱—中等,属较软岩体。矿山开采的Ⅴ4号矿体赋存于中石炭统浅变质碎屑岩的断层破碎带中。
        矿区地质构造发育,光坪锡矿处于三锅疆—来利山断裂带内,其中F6断层呈近南北向S形展布,长度大于5000m,纵贯光坪锡矿,在矿区内倾向东,倾角70°—90°;F15断层呈北西向展布,横贯光坪锡矿南部,长度1000m,破碎带宽5—40m,断层倾向东,倾角15°—35°,是矿区的主要容矿构造;在矿区西部被F6断层切割。
        (二)梁河县光坪锡矿“7·25”事故现场勘查情况
        发生“7·25”事故的地段位于梁河县光坪锡矿第三采选厂1630中段探矿平硐内。梁河县光坪锡矿第三采选厂在1630中段1405m处,向西60米支巷内沿270°方向以约45°坡度向上掘进一条断面1.7m×1.4m的人行天井,穿越1726中段向上约40m后,在1758m标高掘进有一条60m长的探矿平巷(盲巷),并在1726中段施工了一条联络巷。
        本次事故堵塞1630探矿巷道的堆积物来自1726中段以上的人行天井上部1758平巷坍塌。
        经调查,地表距1758平巷高差约150—180m,地面未发现变形和塌陷迹象。从堆积物碎石体特征来看,坍塌层位处于F6断层西盘片理化板岩带,该带受断裂影响裂隙发育,透水性相对较好,地下水富集易增加荷载,软化板岩岩体,致使1758平巷产生岩体坍塌,呈粘稠状的碎屑流沿人行天井下泻至1630平硐后,沿平硐向南流出49m,向北流出40m,淤塞井巷,造成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