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电钳工岗位事故

一、事故单位:掘进三区
二、工种名称:井下电钳工
三、事故发生时间:2001-12-29
四、事故发生地点:某中央变电所
五、事故类别:死亡事故
六、 伤亡情况:一人死亡
姓名 伤害程度 年龄 性别 文化程度 参加工作时间 工种 籍贯 培训
情况
李某 死亡 男 初中 井下电钳工 合格
七、事故经过
2001年12月29日,矿停产检修。根据检修计划安排,由供电车间负责对井下中央变电所三、四段母线进行检修。8时左右,供电车间技术员王某、班长董某和李某、王某、郑某五名同志到达工作现场后,他们首先传达措施并签字,接着与各采掘变电所联系,把电源倒在一、二母线上,对个分路开关进行停电、验电、挂接地段和警示牌,然后给地面变电所联系停掉井下三、四路进线电源,对线路进行验、放电。此时,300#联络柜内二、三段母线联刀闸处于分闸状态,技术员王某在该开关柜前悬挂了写有“有电,此柜不能检修”的警戒牌,在开关柜后用粉笔写下了相同的警示语,在做完各项准备工作后,李某主动去了300#联络柜后门,在对开关进行清理时,左手不慎触到联络刀闸的静触点,高压电流将其击倒。11时左右送医院抢救,但抢救无效于当晚22时左右不幸死亡。
八、经济损失
该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8万元。
九、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李某主动打开带电的联络柜进行清理,缺乏经验,或是马虎,手不慎触到带电的静触电上。
(二)主要原因
李某在清理卫生时,没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在他人检修的线路上擅自进行作业,在同意线路上进行两个以上检修项目作业时,必须分别办理停电手续。
(三)间接原因
(1)、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当工人违章打开不准检修的开关柜进行作业时,未及时制止。
(2)、安全教育不得力,职工自主保安意识不强、互保意识差。
(3)、现场管理不严不细,落实措施不到位,未按照检修措施的要求对不准检修的开关柜柜门上锁。
(4)、特殊工种培训针对性不强,个别职工素质低。
规程规定:井下电气设备在检查、修理、搬移时,应由两人协同工作,相互监督。检修前必须首先切断电源,经验电确定已停电后在放电(采区变电所的电气设备及供电电缆的放电,只能在硐室内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才准进行)、悬挂接地线,操作手把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后,才允许触及电气设备。
十、预防措施
1、各单位要立即开展“手指口述”工作法大比武活动,奖优罚劣,不合格者停班学习,切实将此项工作抓到根上,落到实处,从根本上提高职工对隐患的防范能力。
2、各单位要组织职工重新学习“三大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结合此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刻反思,开展好警示教育。
3、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关键工序和重点隐患的双重预警,并加强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4、各单位要深刻接受这次事故教训,迅速开展“反事故、反三违、反四乎三惯、反麻痹、反松懈、反低境界管理、反低标准作业”活动,加大现场安全管理力度,强化现场精品工程意识。
5、各级管理人员要冷静下来,深刻反省自己的工作,真正找出自己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身作则,靠前指挥,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