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东都商厦特大火灾事故

   2000年12月25日21时,河南省洛阳市东都商厦发生特大恶性火灾事故,死亡309人,伤7人,直接财产损失275万余元。其死亡人数之多,社会影响之大,教训之深,在我国历史上都是少有的。

  一、起火单位基本情况

  东都商厦始建于1988年12月,1990年12月4日开业,位于洛阳市老城区中州东路,六层建筑,地上四层、地下二层,占地3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900平方米。该商厦东北、西北、东南、西南角共有四部楼梯。东都商厦是洛阳市第一商业局下属全民所有制企业,有职工1082人,固定资产5200万元。2000年11月前,商厦地下一、二层经营家具,地上一层经营百货、家电等,二层经营床上用品、内衣、鞋帽等,三层经营服装,四层为东都商厦办公区和东都娱乐城。近年,东都商厦经营不善,严重亏损。为摆脱经营困境,1996年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东都商厦实行承包经营。1997年6月将东都娱乐城承包给个体业主张建国,承包期限自1997年7月1日至1999年6月30日;1999年6月28日双方续签合同,承包期限至2001年6月30日。

  2000年11月,东都商厦与洛阳丹尼斯量贩有限公司合作成立洛阳丹尼斯量贩有限公司东都分店(未经批准),期限10年,拟于12月28日开业。丹尼斯量贩有限公司投资2000万元人民币,以东都商厦地下一层和地上一层为经营场所,每年给东都商厦缴纳管理费、人员工资和各种社会保障统筹金120万元。

  二、起火经过

  2000年11月底,东都分店在装修时,将地下一层大厅中间通往地下二层的楼梯通道用钢板焊封,但在楼梯两侧扶手穿过钢板处留有二个小方孔。2000年12月25日,为封闭小方孔,东都分店负责人王子亮指使店员王成太和宋龙、丁晓东进行电焊作业,未作任何安全方面的交代。王成太施焊中也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电焊火花从方孔溅入地下二层可燃物上,引燃绒布、海绵床垫和木制家具等可燃物品。王成太等人发现后,用室内消火栓的水枪射水灭火,在不能扑灭的情况下,既未报警也没有通知楼上人员便逃离现场。随后,火势迅速蔓延,产生的大量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有毒烟雾,顺着东北、西北角楼梯间向上蔓延。由于地下一层至三层东北、西北角楼梯与商场采用防火门、防火墙分隔,楼梯形成烟囱效应,大量有毒高温烟雾迅速扩散到四层娱乐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