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市美丽华大酒店火灾事故

2000年4月6日,位于德州市解放南路的德州市美丽华大酒店发生特大火灾,烧毁建筑400多平方米,造成13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5.4万元。

  一、起火单位基本情况

  德州市美丽华大酒店始建于1992年3月30日,主楼共10层,高度35米,建筑面积13400平方米,是集住宿、餐饮、娱乐为一体的大型公共建筑,属德州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二、起火经过及火灾原因

  2001年4月5日17时,刘春晖、王洪林、鹿军、马?B4人入住德州市美丽华大酒店,约18时40分,4人吃饭喝酒后于21时许回到房间,觉得未喝好,王洪林随即邀请,刘春晖、鹿军、马?B继续喝酒。约24时左右回到客房,4人先后上床睡觉,刘春晖躺在床上边吸烟边看电视,慢慢入睡。6日1时30分左右,马?B发现起火,随即跑出房间报告服务员。当晚风力5级,加之楼层较高,窗户打开后形成空气对流,大火迅速蔓延到走廊和其他房间。后返回房间叫醒王洪林、刘春晖逃离火场,鹿军被呛醒后,随手打开窗户排烟后跑出房间。

  经调查,火灾系1001室住客刘春晖酒后吸烟失控,引燃易燃物所致。

  三、火灾事故处理情况

  刘春晖酒后吸烟引起火灾,起火后既未报警,也没有及时采取扑救措施,就逃离现场,以致酿成特大火灾,以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王洪林、鹿军、马?B3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取保候审。

  对该酒店处以14万元罚款;对总经理撤销集团党支部书记职务、行政记大过处分,罚款5000元;对副总经理李乃柱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对保安部副经理邱建军行政撤职处分,罚款2000元;对工程部经理毛焕芳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罚款2000元;对分管客房的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李峰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罚款3000元。

  四、主要教训

  1、刘春晖酒后吸烟引起火灾后,4人既未报警,也没有及时采取扑救措施,且开窗逃离现场,致使空气对流,造成火势迅速蔓延。

  2、当晚消防控制室值班员接到报警信号后,未及时报警,又不会使用消防设备,致使消防给水系统也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3、美丽华大酒店对职工缺乏防火安全教育,员工缺乏扑救高层建筑初起火灾的常识,缺乏自救逃生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