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白云批发市场难逃火魔袭击

基本情况: 白云批发市场位于柳州市鱼峰区蝴蝶山路西段,隶属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建筑面积14751平方米,一级耐火等级,高13.9米。1993年1月投资兴建,同年12月28日市场部分建成并启用,1994年8月全面投入使用。市场一楼有摊位130家,经营烟、酒副食品及气体打火机等日用杂货;二楼有摊位98家,经营家电及音像制品;三楼有摊位58家,经营家电。286家摊位仅有8家向保险公司投保。 

    起火经过和扑救情况: 1997年9月19日2时40分,市场值班人员发现一楼38号摊位发出电孤闪光,并有电打火响声,立即跑到30米远处的工商分局办公室报告,再跑回38号门面时,发现起火,于是跑上二楼找值班的两位保安员,在呼叫和敲门无人答应的情况下,回到一楼起火处,用干粉灭火器扑救,由于灭火器失效,打不出干粉,火烧上阁楼,继而蔓延到42号摊位。另一名保安员从38号摊位外侧的室内消火栓接一无水枪的消防水带,水带喷出的水不足1米远,由于可燃物多,火势越来越大,与38号摊位相邻的三家摊位也相继起火,在采取各种措施无法将火扑灭的情况下,2时51分才用手机报警。市消防支队接警后,立即调动鱼峰消防队的2辆消防车、9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扑救,随即又先后调集5个公安消防队的19辆消防车、225名消防官兵和7个专职消防队的13辆消防车、65名消防人员参加灭火。大火于4时55分得到控制,6时30分被扑灭。保护了四层的办公楼和69家门面,疏散出5辆汽车(价值69万元)。 

    火灾损失:过火面积13900平方米,烧毁市场一、二、三层楼共271户个体门面及所存的副食品、家用电器、音像制品等和三楼的附属物,直接财产损失1900万元。 

    火灾原因:电线接触不良发热,导致局部绝缘失效,产生对地放电引燃可燃物。 

    主要教训: 
    1.市场电工没有执行夜间铺面内停止供电制度。 
    2.改变市场建筑格局和使用功能,进行建筑内部装修未向消防监督机构审报和验收。 
    3.对消防监督机构“6.24”整改意见贯彻不力,工作中出现失误。 
    4.安全教育不落实,安全意识差,监督管理不力。 
    火灾处理: 
    1.主要责任人曾玉英犯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2.主要责任人李雄犯玩忽职守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