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宜章莽山林场火灾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1965年10月22日,湖南省宜章莽山林场烧垦整地造林发生火灾,造成22人伤亡,其中烧死9人,伤13人。
10月22日上午,宜章莽山林场坪坑工区经区主任同意,在离工区28林班烧垦整地造林,烧垦前林工郑某将工地的枯草、杂柴堆积成堆,上午烧完两堆,由于思想麻痹,当第二堆火快灭时,郑某发现第一堆周围又燃起了火,即喊灭火,很快将火扑灭,约烧毁了半亩地,当时火势并不大,一些职工却笑郑某是“怕死鬼”、“胆小鬼”。中午收工时,郑某曾先后4次提出留人看守,但是无人重视和支持。吃中午饭时郑某从工区看到火堆处仍冒烟,方立即呼救灭火,当第一批人跑到火场时已烧6亩地。由于风大,火旺,地面干枯,虽然职工奋不顾身猛扑大火,仍然无济于事,便采取离火较远的地方开防火线三道,龙某等3人在火越过第二道防火线时就被烧牺牲。场部得知发生火灾,领导干部乘车到达火灾现场,已是13时30分,见火势已不太大了认为很快可以扑灭,一些人从第三道防火线往山上冲,扑打横烧过来的火苗。这时山下约200米远的地方着了火,一阵大风由南向北刮来,只一分钟,火苗冲上200多米的山上来,在山上灭火的职工立即突围,终因浓烟、火猛李某等6人未能突破而被大火烧死,经过奋力灭火一直到17时多才把全部火势扑灭。共烧毁土地面积达128亩。
二、事故原因分析
宜章莽山林场火灾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林场领导干部和职工思想十分麻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造成的。在烧垦造林工作中不遵守烧荒安全制度,没有采取任何防范措施,在已经发生了隐患的情况下,职工多次提出留人看守但都不予重视,结果酿成大火灾。在扑灭火灾中又没有很好的组织灭火队伍,指挥上缺乏预见性,致使本来可以少损失的火灾扩大了伤亡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