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善高化学有限公司双氧水车间发生爆炸火灾事故

  2004年4月22日8时许,位于浙江宁波北仑石桥的浙江善高化学有限公司双氧水车间发生爆炸火灾事故,造成1人死亡(死者,潘光明,男,49岁)、1人受伤(伤者,纪成俭,男,33岁),直接经济损失302.63万元(浙江中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善高化学有限公司双氧水车间4,22事故直接受损财产定损(资产评估报告书>》为依据,并由该公司承担解释权)。死、伤者均系浙江二建工艺设备安装公司正在双氧水车间拆除保温脚手架的职工。

  事故发生后,宁波市政府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市公安消防部门紧急调动北仑、市区、镇海炼化、港务集团等22辆消防车及消防艇等消防救援力量投入扑救;市环保部门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大气环境进行全面检测,从检测结果看,未检测到有毒有害气体。中午11时左右,双氧水装置大火基本被扑灭,现场得到控制,中午12时左右,大火全部扑灭。4月22日,该公司氯碱生产系统全面停产整顿。

  为调查和处理这次爆炸火灾事故,由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总工会和宁波市、北仑区相关部门及有关技术专家组成“浙江善高化学有限公司‘4?22’爆炸事故省、市联合调查组”。

  1.企业概况

  浙江善高化学有限公司系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和香港浙经有限公司合资兴建的化工企业,成立于1989年9月,注册资金1420万美元,总投资逾2亿元人民币,占地11公顷,共有员工430余人,工作时间实行甲、乙、丙、丁四班制,年生产能力离子膜烧碱10万吨、液氯6.5万吨、合成盐酸6万吨、双氧水4万吨。2003年公司实现销售额逾3亿元,上交税收1780万元。发生爆炸火灾事故的车间是2000年10月投产的双氧水装置,该项目投资决算近6500万元,装置采用的是葸醌法钯催化剂氢化技术,技术来源于黎明化工研究院专利,由黎明化工研究院设计所设计,项目于2003年8月通过竣工验收。2003年10月,浙江善高化学有限公司委托宁波市寰球安全评价中心对l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和4万吨/年双氧水装置进行安全现状综合评价,并通过专家评审。

  2.事故经过

  2004年4月6日至16日,该公司根据计划安排,对所有生产装置实施年度停产大检修。4月13日氯碱系统大修结束,恢复生产;4月16日双氧水车间大修结束,并于当日23时50分开始开车。2004年4月21日10时56分,因外电网波动,引起全厂连锁停车,同日13时25分氯碱系统恢复开车,16时双氧水车间恢复开车。根据分析和DCS记录的曲线,双氧水装置运行状况正常。2004年4月22日8时左右,该厂双氧水岗位的操作员张车祥和许义一起到双氧水岗位的操作室,与21日20时到22日8时上班的操作员朱清善交接班后,换上工作服,准备去巡检,走到门边,正伸手去推门时,就听到“嘶嘶”的声音,接着听到一声巨大的爆炸声,这时车间内马上浓烟滚滚,张车祥怕第二次爆炸,赶紧到操作室放工具箱的墙角里躲起来,与此同时,张车祥看到许义打开了窗门,就与许义从窗口跳下去,经过雨棚落到地上,然后迅速逃离现场。当时正在双氧水车间4楼拆除管道保温脚手架的潘光明、纪成俭(浙江二建工艺设备安装公司职工),听到爆炸声后,在迅速逃离现场过程中,潘光明从二楼楼梯拐角处逃生不及被大火烧死,纪成俭从二楼楼梯平台跳到地面,脸部轻度烧伤,被送往宁波市第二医院治疗。

  3.事故原因

  发生爆炸火灾事故车间是2002年12月投产的双氧水装置,年产双氧水4万吨。通过对事故现场的勘查和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笔录,并进行了详细的综合分析,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违规操作引起的爆炸火灾事故”。

  (1)直接原因
  双氧水车间内氧化残液分离器排液后,操作工未按规定打开罐顶的放空阀(事故现场发现的放空阀是关闭的),造成氧化残液分离器内残液中的双氧水分解产生的压力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泄压,使之极度超压,导致氧化残液分离器发生爆炸;爆炸碎片同时击中氢化液气分离器、氧化塔下面的工作液进料管和白土床至循环工作储槽的管线,致使氧化气液分离器内的氢气和氢化液喷出,发生爆炸和燃烧,氧化塔内的氧化液喷出并烧灼,白土床口管内的工作液流出并燃烧,继而形成了双氧水车间的大面积火灾,造成了1人烧死,1人烧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