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河矿1301切眼及尾巷瓦斯涌出异常

 频繁超限断电未汇报事故

  1、基本情况

  (1)1301切眼和尾巷位于胡家掌风井附近,从2003年3月15日开始,这两处巷道瓦斯涌出异常,到4月7日共24天,就有18天发生断电现象,累计断电418次,其中3月30日断电最多达59次,3月15日49次;断电时间最长为59分钟。当然这里面包括试验探头、停送电、移探头等原因,但最多原因是瓦斯浓度超限断电。
  (2)寺河矿瓦斯超限大多采用断电、停产、撤人、排放瓦斯、打钻场抽放瓦斯、换大功率风机(由2×30kw风机换为2×55KW风机)等多种瓦斯治理措施。但由于两巷瓦斯涌出量大,仍造成工作面瓦斯断电仪频繁断电。4月1日,寺河矿上召开了衔接会议,鉴于该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而且地质构造不清楚,从安全角度考虑,对衔接计划进行了调整,决定放弃该工作面的衔接,要求1301切眼立即停掘,撤出设备;1301尾巷继续掘进,与切眼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后停掘。4月4日0点班,预备队掘进1301尾巷与切眼的第二横川至15米处时,发现掌面有软煤,巷道左帮(北帮)有一条宽为120mm的裂缝,该裂缝从巷帮底板倾斜向上直通顶板,当时瓦斯压力大,有气体喷出,并伴有声响,检查裂缝内瓦斯高达76.3%。停止生产后,4月4日早班通风工区对该处进行了现场办公,并决定在第二横川口施工一道永久密闭。4月5日16点班永久密闭施工完毕(密闭墙厚度达1.5米),同时,对密闭墙内的瓦斯进行了抽放。4月7日集团公司小分队去该面执法检查时,正好该面瓦斯超限断电,在该面作业的十余人往外撤,检查人员随同一同撤出。据了解,4月7日夜班该面由于瓦斯大曾6次断电,在不割煤的情况下,瓦斯仍高达1.2%。根据此情况,集团公司小分队当场下达执法通知书,责令寺河矿1301尾巷掘进工作面立即停产整顿。
  (3)寺河矿“一通三防”实行三条线管理,矿调度室负责监测监控系统管理(信息站负责维护),通风工区负责瓦斯人工监测、通风设施管理等,瓦斯抽放工区负责瓦斯抽放工作。每日的《瓦斯日报》以通风工区人工测得瓦斯数据为准,超过0.5%以上的数据上报集团公司通风调度和矿调度室。矿调度室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测得的瓦斯超限报警、断电数据只向矿领导汇报,没有向通风调度、安全调度通报,也没有及时向集团公司调度室汇报,通风调度、安全调度在日常调度汇报中均没有向集团公司对口业务处室详细汇报。

  2、原因分析

  (1)寺河矿领导对瓦斯超限事故汇报意识不强。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分管相应的三个部门,对分管工作管理不到位,对调度汇报这项工作重视不够,检查落实不到位。
  (2)寺河矿调度室、通风调度、安全调度调度汇报制度不健全,没有明确规定汇报内容和汇报时限要求。对集团公司下发的有关调度汇报的规定不清楚,对调度员的职责落实管理不严、考核不到位。说明三个调度,特别是寺河矿调度室汇报意识不强,没有做到上传下达、及时沟通的作用。
  (3)寺河矿在“一通三防”管理上,还未按集团公司规定的“一通三防”管理要求理顺管理机制。
  (4)寺河矿三个部门的调度由于成立时间短,对各项制度学习不够,调度员对业务工作不精通,没有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
  3、防范措施
  (1)寺河矿要严格执行集团公司调度汇报的各项管理制度,尽快完善本单位的汇报管理制度,规范汇报程序,明确汇报内容和汇报时限要求,认真落实各类汇报人员的岗位责任。
  (2)寺河矿要加强对调度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严格调度汇报考核,增强汇报意识,确保信息传递的及时和畅通。
  (3)寺河矿要按集团公司“一通三防”的管理要求,尽快理顺“一通三防”管理体制。
  (4)寺河矿通风调度要完善通风瓦斯日报表,要在通风瓦斯日报表上反映全矿各头面瓦斯情况、瓦斯报警断电情况和“一通三防”事故隐患情况,并及时向本矿生产调度和安全调度传递,及时向集团公司汇报当日的瓦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