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白山市社保公司道清小井“7·1”冒顶溃水事故


  2001年7月1日9时30分,吉林省白山市社保公司道清小井在处理副井井筒冒顶(6月25日,+420标高发生冒顶和溃水)时,再次发生冒顶和溃水,将当场作业的5名工人埋住。在抢救过程中,10时30分再次发生冒顶和溃水事故,将参加抢救的13名矿工和3名救护队员埋压,截止7月16日9时30分,历时16天,被埋的21人全部扒出,均已死亡。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对这起事故非常重视,朱镕基总理亲自作了批示,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事故调查组直接调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赵铁锤亲赴现场指挥事故抢救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一、事故经过
  该井原为通化矿务局道清矿南平硐井,为道清矿综合公司二号井,由道清煤矿综合公司职工孙海金承包。6月18日,白山市社保公司以抵押承包方式接管该井,由于作民负责井口,并立即组织生产。于聘任聂相谦为井口负责人,关玉民为井长。6月25日,副井+420米标高发生冒顶和溃水,因冒顶上部副井没有提升设备,翻修出货困难,经关和聂研究,决定在冒顶的下侧采取自下而上方法处理冒顶。
  7月1日早6点班出勤11人,班长谢小军带领本班6名工人和1名瓦检员到达+420米冒顶处,首先处理浮货。8时,值班井长刘浩、班长蔡晓军到工作面,刘浩、蔡晓军带领2名工人打排杆处理冒顶,并安排谢金宝等4名工人到+350米底弯道运料。约9时30分,当4名运料工人下到+350平巷时,突然听到后面有风声和响声,走在后面的工人张涛大喊:“上面冒了”。4人回头时,+350联络道口已堵严,谢等4人急忙到+350米找来井长关玉民报告情况,并安排一个人去地面找人,自己带领另外3人和维修工李忠胜扒通+350米联络道口,走到副井+400米挡闸处,发现挡闸以上已冒严,将在里面作业的4名工人和1名瓦检员埋压。关见此情况安排谢金宝等3人下去,到+350米车场运料,在+350米平巷风门处遇见闻讯人井的聂相谦。聂问完3人情况后,便安排2人升井找人,往矿里打电话求援。
  事故发生后,聂相谦先后组织13人到现场抢救。与此同时,道清矿接到于作民的求援电话后,安全副矿长张日显、总工程师孙德宝带领4名救护队员立即下井抢救。上午10时30分左右,当以上6人走到距+350联络道口以上不远时(距+350联络道口50米处4人,20米处2人),冒顶处再次发生大面积冒顶并溃水,将参加抢救的13名工人和道清矿3名救护队员全部埋在副井+420以下井筒内,当时离+350米较近的道清矿张矿长、孙总和1名救护队员幸免于难。
  事故发生后,省、市政府及通化矿务局组成事故抢救指挥部。在指挥部的领导指挥下,本着积极抢救和确保抢救人员安全的原则,制定了积极稳妥的事故抢救方案。截止7月16日9时30分,遇难的21人全部扒出。

  二、事故原因
  事故直接原因:违章处理冒顶,发生埋人事故后,又盲目违章抢救,造成冒顶并发生溃水,致使事故扩大。
  事故间接原因:白山市社保公司违反《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在没有征得有关部门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以资抵债接管道清煤矿综合经营公司二号井,并派出不具备管理煤矿安全生产能力的人进行管理。在国办发[2001]25号紧急通知下发后,矿务局和社保公司未做到令行禁止,于6月18日仍把二号井转给白山市社保公司,客观上造成二号井在安全管理上失控。社保公司接收井口后,管理人员急于出煤,忽视巷道失修这一重大安全隐患,没有对井下进行全面认真检查和维修。事故发生后,井口管理人员不但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违章盲目抢救,又不如实反应井下灾害真实情况,导致抢救人员判断错误,盲目探险,造成第二次事故的发生。

      ——摘自《中国安全生产年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