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是隐蔽工程杀了人——黑龙江鸡东“11.21”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反思
2003年11月21日,黑龙江鸡西市鸡东县兴农煤业开发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兴农公司)兴运煤矿,发生一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19名矿工罹难。虽然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已经结束,可是这起事故给人们带来的思考却不应就此完结。
近日,记者又一次来到兴农公司。
兴农公司是一家集体所有制的乡镇企业,公司下辖煤矿21对,职工1000多人,年上缴利税近千万元,是鸡东县的利税大户。作为县里重要利税大户和重点工业企业,兴农公司的安全工作始终是县政府、企业双方关注的重点。事故发生前,该公司已经连续两年零两个月没有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了,然而,“11·21”事故为此画上了句号。
问题——不良机制衍生隐蔽工程
“这次事故我们付出的代价太大了。”这是兴农公司副总经理于涛与记者见面时说的第一句话。
“事故发生后,集团公司一直在反思。”他说,“结论是:由于机制问题,导致了隐蔽工程的出现。这次事故发生的最主要的原因是兴运煤矿井下存在着隐蔽工程,隐蔽工程中的瓦斯被风流带到了生产工作面下巷,引起瓦斯积聚,遇火爆炸。之所以存在隐蔽工程,是因为现行的承包机制还不健全。”
据了解,兴农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通过承包的方式,将所有煤矿进行承包经营,集团公司只负责煤炭销售和安全生产,而煤矿的经营权(人权、财权、物权)都由矿长自行掌握。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矿长为了牟取更大的利益,常常背着集团公司,私自开辟隐蔽工程,利用煤炭市场逐渐升温之际,私自销售煤炭,从中捞取好处。
“煤矿开辟隐蔽工程,公司在日常的检查中没有发现吗?”记者问。
“这项隐蔽工程刚开工不久。就在事故发生前几天,集团公司已经发现了一些情况,这几天正准备撤销这名矿长的职务,谁知就出事了……”于涛说。
据了解,像兴运煤矿这样存在隐蔽工程的煤矿,在当地还有很多。他们一方面对煤炭资源造成了不可恢复性的破坏,另一方面又是引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原因。随着煤炭市场形势的不断好转,这样的非法隐蔽工程也有所抬头。据一些曾经开过煤矿或者在乡镇及个体煤矿工作过的人介绍,凡是乡镇或者个体煤矿大都存在着隐蔽工程,只是这几年抓得严了,才有所收敛。随着煤炭行情的好转,小煤矿兴建隐蔽工程的势头肯定还会上升。鸡东县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大队队长栾树茂说:“煤矿隐蔽工程比非法小煤并的危害更大。”
说到下一步的打算,于涛表示,首要工作是对集团公司内没有验收的煤矿积极进行整改,同时对现有的承包经营机制进行改革。
他介绍,公司已经决定,从今年开始,凡是在兴农公司承包经营煤矿的人员,一律要按照相苯规定缴纳一定数额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出现违反规定的情况,集团公司要视情节轻重进行扣罚,这是其一;其二,要积极引入外部资本,以合作经营的方式开发煤炭资源,让煤矿的经营者与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者形成利益共同体,从根本上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
反思——从煤矿检查到各行业检查
“11·21”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在当地引起了强烈反响。鸡东县当日就责令兴农公司所有煤矿全部进行停产整顿,随后,该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煤矿安全整顿工作,全县142对矿井全部进行了关井整顿。另外,鸡东县委、县政府五大班子领导亲自挂帅,成立了安全生产检查组,对全县各个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都进行了一次深入的反思性安全大检查。
在兴农公司的几处井区,记者看到,大部分煤矿都没有恢复生产,刚刚下过的一场小雪给原本乌黑的井口铺上了一层银白。兴农公司副总经理于涛告诉记者,到目前为止,整个兴农公司仅有少数矿井在验收合格后开始生产了,其他多数矿井正在积极的整改和等待验收之中。
鸡东县安监局局长王军认为,从根本上说,兴农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做得不错的,已有两年多没有发生事故了。然而,正是这种良好的安全生产形势,使一些干部、工人的安全意识开始松懈,这也是发生“11·21”事故的重要原因。安全生产工作要“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这句话人人都会说,可是具体在实际工作之中落实得怎样,才是关键。
鸡东县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大队队长栾树茂说,安全天天抓,检查天天有,基础天天搞,可是事故还是出了……的确是该认真反思的时候了。
“11·2”瓦斯爆炸事故发生以后,从县政府、企业领导,到每一名有关的安全生产人员,大会小会都在反思这样一个问题:如何才能进一步延长企业的安全生产周期,而不仅仅局限在一年两年或者三年五年之内。
“这回县里可真下了狠茬子。目前,全县上下正在对煤矿进行过筛子式的安全整顿,不合格的坚决不允许生产。”栾树茂告诉记者,“眼下正是煤炭生产和销售的旺季,我们安全监察部门天天忙着搞检查、搞验收,忙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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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煤矿隐蔽工程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在对煤矿进行安全检查与安全监察的过程中,依据其通风等安全生产条件,对每个煤矿的生产能力都进行了核定,严禁各类煤矿进行超能力开采。
然而,一些煤矿为了牟取暴利,经常采用非法手段扩大生产规模,不断开拓新的生产工作面,从而导致煤矿的安全生产受到严重威胁。在煤矿安全监察与检查部门检查的过程中,他们用石墙或密闭将这类工程隐蔽起来,等检查人员一走,便打开石墙或密闭继续生产。因此,这些工程被安全监管人员称为隐蔽工程。由于隐蔽工程普遍都进行了伪装,安全监管人员常常难以及时发现。
大多数煤矿的隐蔽工程安全设施严重不足,有的甚至连基本的通风设备都没有。一些煤矿矿主为了牟取更大的利润空间,往往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能够多出一点煤是一点,多挣一分钱是一分,这不但是对煤炭资源的严重破坏,而且对煤矿的安全生产也构成了巨大威胁。
——摘自2004年1月10日《中国安全生产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