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河矿“2000.10.21”冒顶事故

  2000年10月21日,夹河矿掘进一区(2)队在2424运输机道掘进过程中,迎头发生冒顶事故,死亡1人。
  
  (一)自然情况
  
  该巷道位于—600m水平西一采区2424工作面,由掘进一区(2)队负责施工,拱型棚支护,净宽为3.6m,净高为2.6m,棚距为0.7m,采用扒斗机扒装煤矸,二层煤厚度为2m,顶板为层状砂页岩,草帽滑较多,巷道坡度为00。
  
  (二)事故发生经过
  
  10月21日中班,代班长姬××带领11人在2424运输机道掘进。在迎头放完第一茬炮后仅扶了一棚,接着又打眼放第二茬炮,约21点55分第二茬炮放完,此时迎头空顶2m多。在未使用撅顶道的情况下,姬××、仝××、徐××到迎头打耙斗机回头轮眼,这时迎头顶板掉落一块3.2m×2m×0.3m的矸石,压住徐××的右腿、右肩且左腿顶压在胸部,造成该徐窒息死亡。
  
  (三)事故主要原因
  
  1、迎头在放完第一茬炮后仅扶一棚,二茬炮,造成迎头临时空顶2.0m,严重违反规程、措施规定;空顶作业、临时支护措施不落实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
  
  2、迎头未使用措施规定的临时支护设施(吊环式撅顶道、打安全点柱),只有一根4.2m长的2寸管子当作撅顶道,安全设施不齐全是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3、职工安全意识淡薄,施工时未认真帮问顶制度、找掉离层危岩,违章空空顶作业,是这起事故的又一重要原因。
  
  (四)事故教训
  
  1、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业务保安责任制也流于形式,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对明显的不按措施要求作业的“三违”行为,没有人进行阻止;
  
  2、工人安全意识不强,班组长违章指挥,职工违章作业,集体违章蛮干;
  
  3、区队及职能部门现场管理有漏洞,对迎头无安全点柱、撅顶道不合格、不齐全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并解决。
  
  (五)防范措施
  
  1、落实现场安全管理责任,严肃查处“三违”和失职行为,增强职工安全生产责任心;
  
  2、加强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规程措施施工,安全设施不完好、不齐全,不得生产;
  
  3、通过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素质,从根本上做到不安全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