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桃山水库管理处煤矿二井“11.13”顶板事故
2000年11月13日13时,七台河桃山水库管理处煤矿二井发生一起重大顶板事故,死亡4人。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
一、事故及抢险经过
20000年11月13日早8:00时,由井长庄守富带领11名工人入井,进入左一片车场维修抬头棚子。因左一片车场被长时间浸泡,加之顶板压力大,抬头棚子及穿梁子部分断裂,当班工人入井对该井进行翻修。当日13时,工人王玉良,关贵才正在翻修最后一根穿梁子时,顶板突然来压冒落4米长、3米宽、0.45米厚的石块,将王玉良、关贵才压在下面。其它工人见状立即上前抢救;这时顶板又发生第二次冒落,将正在抢险的工人王清林、王彦、朱祥杰、李贵海压在石头下。这时,其它工人马上撤至安全地带并打事故点通知地面。矿工李海鹏接报后,带领井长庄守富(事故发生前已升井)及部分工人携带千斤顶等工具下井抢险。至17时,将工人朱祥杰、王彦救出送往医院救治,至次日13:00时,先后挖出四具遇难工人尸体并运至地面。
二、事故原因及性质
直接原因:主井左一片回头巷车场抬头棚子支护强度不够,在翻修过程中没有针对性措施,作业中操作方法不当,顶板来压时导致主井棚子先垮落而推倒已翻修的台头棚子及穿梁子,造成顶板冒落。
主要原因:
1、带班井长擅自脱离作业现场,造成工人作业时操作失误。
2、工人的专业素质低,没有经过培训教育,自我保安意识差,。
3、井筒支护质量差,个别地点支护材料规格不够。
4、该井为停产整顿井,矿长无视行管部门指令,违章指挥工人入井作业。
5、办矿单位以包代管,放弃管理,导致管理失控。
三、事故教训及调查组意见
1、水库管理处的领导在安全生产管理上面,要加大安全管理力度,尤其是在煤矿生产的安全管理方面要制定出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切实解决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管理模式。
2、要把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主要领导必须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要在懂煤矿的人员进行业务指导,矿井必须配备工程技术人员;矿长、特殊工种和矿工都必须进行严格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要按照现行劳动保险法规政策,认真作好工亡职工家属的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