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大义乡宏利煤矿“6•28”顶板事故
一、事故概况
(一)企业名称:耒阳市大义乡宏利煤矿。
(二)企业性质:私营企业。
(三)事故发生时间:2009年6月28日18时30分。
(四)事故发生地点:被整合井原永红煤矿-37m水平东北废弃巷。
(五)事故类别:顶板事故。
(六)事故伤亡情况:死亡1人。
(七)直接经济损失:60万元。
二、事故单位概况
(一)企业概况
宏利煤矿位于永耒矿区田心段,行政区划隶属耒阳市大义乡,距耒阳市城区40km,交通较为便利。《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衡阳市煤矿整顿关闭规划的复函》(湘政办函[2007]240号)文批准该矿为资源整合的技改扩能矿井,原大义乡永红煤矿、红田煤矿整合至该矿,规划设计生产能力6万吨/年。目前煤矿只取得了采矿许可证,证号为4300000640824,有效期为2006年10月至2009年10月。煤矿资源整合协议已签订,资源整合安全设施设计尚未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批复。
事故发生在宏利煤矿的被整合井原永红煤矿。根据3矿签订的合股经营煤矿协议,整合后的宏利煤矿必须是一个主体、统一经营、统一管理,其中宏利煤矿占整合后的煤矿股份37%,原红田煤矿占30%,原永红煤矿占33%。但到目前为止,3矿仍是各自经营、独立核算。
原永红煤矿在整合前为证照齐全矿井,整合后相关证照被依法注销,但煤矿并未按先关闭后整合的原则关闭到位,仍在继续非法组织生产。煤矿总股金1080万,主要股东3人:周跃飞、谷应华、周宜春。
(二)被整合井原永红煤矿矿井概况
1、地质构造、煤层赋存
矿井出露的主要地层由新到老为:第四系(Q),二叠系上统龙潭组上、下段(P2L2、P2L1)。龙潭组上段(P2L2)为含煤岩系,总厚度240m,主要为中粒砂岩、细砂岩、粉砂岩、砂质泥岩及煤层组成,含1、2、3、4、5、6、7煤层。龙潭组下段以深灰色砂质泥岩、粉砂岩、泥岩为主,夹多层浅灰色中、细粒长石英砂岩,厚约400m。
矿区地层走向近似南北,倾向东,区内构造以二叠系上统大隆组、龙潭组及下三叠统大冶组组成的复式向背斜,以较密集断层将向斜割切为较多不连续断块而呈现不同程度的叠覆构造。向背斜褶曲发育,断层以走向阶梯状正断层为主,逆断层也占有极重要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