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华丰矿业有限公司石联井“10•28”顶板事故

 一、概述

  1.企业名称:株洲华丰矿业有限公司石联井。

  2.事故发生时间:2008年10月28日15时30分。

  3.事故发生地点:+110m水平南石门5煤回采工作面。

  4.事故类别:顶板事故。

  5.事故伤亡:死亡1人。

  6.直接经济损失:39.1万元。

  二、事故单位概况

  ㈠煤矿概况

  华丰矿业有限公司石联井位于攸县黄丰桥镇境内,于1978年建井,原是株洲市国有企业。2003年12月由国有华银电力集团控股改制为股份制企业。2007年11月由刘贻承包经营。矿井采矿许可证号码为:4300000730419,煤炭生产许可证号码为:204302230110,安全生产许可证号码为:(湘)MK安许证字[2008]0096号,工商营业执照号为4300001100623、矿长资格证号为湘煤-0502261,矿长安全资格证号为07043010002522,证照齐全有效。

  该矿由刘贻任董事长,刘建和任矿长,刘曼仔任安全副矿长,负责矿井安全管理工作,李征良任生产副矿长,负责生产管理,刘海德负责技术工作。矿井二班作业,由安全、生产矿长兼值班矿长现场跟班,配备了安全员和瓦斯检查员,配备了其它特种作业人员。

  ㈡ 矿井开采情况

  1、矿井开采地质情况:

  矿井开采黄南矿区黄丰桥井田煤炭资源,含煤地层为二迭纪龙潭组煤系。共含煤36层,其中4、5、14、19、21煤层为可采煤层,其它煤均不可采。

  煤层平均厚1.5m;地层倾角55度。

  5煤层直接顶板均为为砂岩,底板为砂质泥岩。

  该矿为低瓦斯矿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4.59m3/t,煤尘无爆炸危险性,煤层自然倾向性为不易自燃。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属简单类型,主要充水因素为老窿水,其次为大气降水和断层裂隙水,矿井正常涌水量为70m3/h,最大涌水量为210m3/h。

  2、矿井开采布置情况

  采用平硐-斜井开拓方式,主井口标高+285水平,落底标高+60m。矿井采用短壁式和巷道式采煤法,全部陷落法管理顶板。因矿井原设计能力3万吨不符目前国家对煤矿产能政策的要求,拟改扩生产能力为15万吨,其设计和安全专篇未报批。事故发生在+110m水平南石门5煤回采工作面。

  矿井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系统,风井安装22 KW轴流式风机,互为备用。

  矿井安装有KJ75型安全监控系统。

  矿井工作制度为二班工作制。

  (三)事故地点概况

  +110m水平南石门5煤回采工作面为短壁式工作面,于2008年9月布置出来,机巷标高+110m,风巷标高+160m,走向长三十多米,倾斜长八十米,煤层倾角50度,中间打了七个付巷,付巷坡度15度左右。工作面编制了作业规程,布置好付巷后短壁式和高落式回煤,设计短壁式支柱间距0.6m,材径12cm以上,采后不放顶,顶板自然垮落。实际工作面支柱间距0.8m,材径10cm。至事故班前,二付巷以上煤层已采完,采空区有长3-10m,宽10余米范围悬顶未垮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