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思聪煤矿“4•7”顶板事故
一、概述
1.企业名称:茶陵县思聪煤矿。
2.事故发生时间:2008年4月7日15时20分。
3.事故发生地点:主井1煤1采区维修工作面。
4.事故类别:顶板。
5.事故伤亡:死亡1人。
6.直接经济损失:41万元。
二、事故单位概况
(一)事故矿井概况
思聪煤矿为思聪乡乡办乡镇企业,始建于上世纪五十年代,2003年9月1日,谭冬祥以148万元承包该矿8年生产经营权,2004年延续了16个月承包期。2005年扩股124万元,由谭冬祥和段北首各占一半股金,段北首委托谭年生进行管理。设计能力1.0万t/a。
该矿现有管理人员17人,井下职工64人,由谭年生任矿长,谭冬祥任副矿长,段启明、谷挺明任安全员,段北首兼任技术员。矿井采用平硐开拓,现有一个生产水平(+320M),风井安装2台11KW轴流式主要通风机通风,采用巷道式采煤,木棚支护,棚距为0.4-0.5M。矿井实行每天一班(9-15时)生产,矿井可采煤层2层即1煤和2煤,1、2煤煤层均为鸡乌煤,煤层厚度变化较大,煤层倾角为70-75度,煤层无自燃倾向性和煤尘爆炸性。
(二)矿井持证情况
该矿证照齐全。其采矿许可证号为:4300000531220,有效期至2008年10月;煤炭生产许可证号为:204302240118,有效期至2008年10月1日;安全生产许可证号为:(湘)MK安许证字[2006]1622号,有效期至2009年1月23日;矿长谭年生依法取得矿长资格证(湘煤-0501724)和矿长安全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