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火搭接未遂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7年8月7日早班,开三队电工曹某、蒋某在西翼-470轨道下山掘进头检修喷浆机电机。当需要试机时,曹某没有按规定要求进行接线,而是将线明火搭接。通电后,只听“嘣”地一声,一个大火球从开关里冒出来,总馈电被顶掉停电,幸未造成损失。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电工曹某没有按作业标准进行接线,没有按标准程序进行工作,属于严重违章作业,是此事故的直接原因。
2、电工蒋某没有有效制止违章作业,互保联保没有尽到责任,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3、当班跟班队长陈某虽然在现场,但没有起到跟班现场指挥的作用,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事故责任划分
1、电工曹某没有按作业标准进行接线,没有按标准程序进行工作,属于严重违章作业,对此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2、电工蒋某没有有效制止违章作业,互保联保没有尽到责任,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3、当班跟班队长陈某虽然在现场,但没有起到跟班现场指挥的作用,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四、事故防范措施
    1、作业时必须严格按规程措施进行作业,不得蛮干。
 2、电工必须经过培训合格,持证上岗,非专职电工不准擅自操作或检修设备。
3、电工在井下要按机电设备检修标准进行作业,检修结束要认真检查确认后方可送电。
4、井下供电必须保证“三大保护”灵敏可靠,任何人不准擅自甩掉“三大保护”不用,并要定期进行检查。
    5、互保联保必须尽到责任,对违章行为要坚决制止。
    6、跟班负责人必须现场专盯,做到正确指挥。
五、事故教训和感想
跟班队长必须尽到应有的责任,做好特殊环节现场专盯,矿工要提高安全意识,精心操作,决不可蛮干,同时要把互保联保责任落实到位,既做到自己不违章,又预防他人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