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涟源市湄江镇洞庭新井煤矿“7•11”顶板事故
一、概述
1.事故发生时间:2007年7月11日16时10分。
2.事故单位名称:涟源市湄江镇洞庭新井煤矿。
3.事故发生地点:三水平南四石门5煤回风上山。
4.事故类别:顶板事故。
5.事故伤亡情况:死亡2人
6.直接经济损失:60万元(详见附件3)。
二、事故单位概况
(一)矿井概况
涟源市湄江镇洞庭新井煤矿位于涟源市湄江镇洞庭村境内,距涟源市城区约20km,紧临G207国道,并在安坝与G207国道相接,安—大线(安坝至大江口)从矿区经过,交通十分方便。洞庭新井煤矿于1996年建井,1998年正式投产,原属集体所有制企业,现为私人合伙制企业。矿井设计生产能力3万t/a,实际生产能力3万t/a。矿井“六证”齐全,采矿许可证号:4300000630859,煤炭生产许可证号:X181003162,安全生产许可证号:(湘)MK安许证字[2007]0742G1Y1号,工商营业执照号:4300002200971,矿长龙玉桃,矿长资格证号:湘煤--0500536,矿长安全资格证号:湘煤安字第051244号,证照均在有效期内。该矿现有职工63人,采用二班作业制,早班(8:00~16:00)、中班(16:00~24:00)。
该矿开采渣渡矿区沙坪区段栗山桥井田测水组煤层,矿井出露的地层由新至老依次为:下石炭统梓门桥组(C1z)、下石炭统测水组(C1c)、下石炭统石磴子组(C1s)。
下石炭统梓门桥组(C1z):以灰~深灰色泥质灰岩为主,含泥灰岩及石灰岩,中厚~厚层状,水平层理,顶部夹串珠状燧石结核。中部为泥质灰岩及少量的石英灰岩。下部为泥灰岩,底部为深灰~灰黑色钙质泥岩。全层富含单体珊瑚、腕足类、海百合茎等动物化石,厚120~230m,一般150m。与下覆测水组呈整合接触。
下石炭统测水组(C1c):根据含煤性和岩性组合的不同,分上、下两段,其中下段(C1C1)为主要含煤段。
①测水组上段(C1C2):主要由石英砂岩、细砂岩、含泥灰岩、砂质泥岩等组成,厚80~105m,一般厚94m。
②测水组上段(C1C1):主要由石英砂岩、细砂岩、粉砂岩、砂质泥岩、泥岩及煤层组成,厚70~l00m,一般厚
85m。含煤4层,分别命名为2、3、5、6煤层,5煤层为矿
区主要可采煤层,3煤层局部可采,2、6煤层属不可采煤层。
下石炭统石磴子组(C1s):主要由钙质泥岩及泥灰岩等
组成,深灰色,裂隙发育,含方解石脉,富含珊瑚、腕足类、海百合茎等动物化石。全组厚度不详。
3煤层:厚0~1.0m,一般厚0.4m,灰黑色、黑色,粒状结构,似金属光泽,易碎成粉。煤层倾角50°~79°,一般65°。
5煤层:厚0.2~1.8m,平均厚0.84m,黑色及灰黑色,似金属光泽,粒状结构粉状煤,为半暗~半亮型煤,多滑动镜面。煤层倾角50°~79°,一般65°。
5煤层直接顶板为灰黑色、薄层状砂质泥岩,一般厚1.5m;老顶为灰白色、中厚层状石英砂岩,一般厚13.0m,此类岩层除因构造破坏外,一般压力不大,抗压抗剪性能好,为Ⅰ级顶板。底板为深灰色、薄层状砂质泥岩夹薄层细砂岩,一般厚12.0m。伪底为炭质泥岩或泥岩,厚0~0.3m,有轻微底鼓现象。
该矿采用平硐--暗斜井开拓方式,分南、北两翼开采,主平硐井口标高+212.155m,长165m;一级暗斜井上部变坡点标高+211.44m,坡度-29°,斜长169m,落底标高+129.59m;二级暗斜井上部变坡点标高+129.91m,坡度-23°,斜长228m,落底标高+36.09m;三级暗斜井上部变坡点标高+35.99m,坡度-23°,斜长166m,落底标高-33.869m;风井井口标高为+271.692m,斜长58m,落底标高+258.6m。
矿井一水平(+130m水平)以上煤层已采完,二水平(+35m水平)还有少量残余3煤在开采,现生产水平为三水平(-32m水平),共布置了6个掘进工作面(其中2个岩巷掘进工作面,4个煤巷掘进工作面)。矿井采用巷道式采煤,炮采回采工艺。
该矿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系统,机械抽出式通风方法。风井安装了2台YBK56-№10型轴流式抽风机,一台工作,一台备用,配套电机功率为15kw,额定风量为5~15m3/s,额定静压为320~1000Pa。矿井实测总进风量480m3/min,总回风量530m3/min。
该矿属低瓦斯矿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6.94m3/t,相对二氧化碳涌出量为3.54m3/t。煤尘无爆炸危险性,煤层自燃危险性等级为不易自燃。矿井正常涌水量6.25m3/h,最大涌水量18.75 m3/h。
该矿采用双回路供电,主供电电源来自湄江镇湄塘35kv变电站,经10kv架空线“T”接至矿,供电架空线规格LGJ―3×35mm2;备用电源来自君子塘35kv变电站,经10kv架空线“T”接至矿,供电架空线规格LGJ―3×35mm2。矿井现安装变压器2台,其中S9-200/10/0.4型变压器专供井下生产用电,S9-160/10/0.4型变压器专供地面生产生活用电,供井下的变压器中性点未接地。
(二)事故现场及相邻区域基本情况
本次事故发生在三水平(-32m~+35m)南翼四石门5煤层回风上山。三水平5煤层厚度0.6~1.0m,一般0.8m,坡度75°左右,属急倾斜煤层。-32m运输大巷和+35m回风大巷均布置在3煤层与5煤层之间,距5煤层4~5m左右。该回风上山开门于-32m水平南翼四石门见5煤处(标高-29.5m),上与+35m回风石门贯通(标高+35.8m),下段和上段有10m沿煤层倾向布置,中部沿煤层伪倾斜成“之”字(坡度40°左右)型布置,全长99.5m。该巷道主要作三水平的回风用。回风上山上段和下段有10m采用方形四边支架支护,支架间距0.1m,净断面积0.64m2;伪倾斜布置段采用梯形木棚支护,巷道净高1.6m,巷道宽0.6~1.0m(见顶底板),净断面积0.96~1.6m2,支架间距0.5m~0.7m。巷道支护材料为φ60~80mm的圆松木,采用毛柴和柳条背帮背顶。事故地点煤层厚度较小,约0.7m,无伪顶,顶板为较坚硬的厚层状石英砂岩,底板为砂质泥岩、细砂岩,较稳定,巷道顶板有淋水。回风上山于2007年4月开掘,至5月底与+35m回风石门贯通,至事故发生时仅2个多月。该回风上山两侧均没有开采,只在该巷两旁掘了3条长约10m的伪倾斜支巷;该上山已进行过多次维修。矿井未编制专门的巷道维修安全技术措施。
(三)、事故前的监管监察情况
2007年6月30日,涟源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到煤矿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发现该矿存在超深越界行为,责令矿井锁住绞车、停止井下一切采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