泵房存在可燃气 违章吸烟烧伤事故案例分析
事故经过
2001年8月3日18时40分左右,哈尔滨石化分公司某车间操作工去新鲜水泵房巡检挂牌,之后又去相邻消防水泵房逗留(一墙之隔的地下泵房)。18时45分消防水泵房发生闪爆,操作工当场被严重烧伤,19时左右被发现后,立即被送至哈尔滨市第五医院进行救治,因其全身95%三度烧伤,合并重度吸入性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经调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操作工违反规章制度,私自进入地下消防水泵房吸烟,在用打火机打火时引发室内达到闪爆极限的可燃气体造成闪爆。间接原因是由于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职工安全意识不强;消防水泵房内存在可燃气体;巡视检查不够,对违章吸烟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和制止。
责任者处理
1.该车间当班班长对当班职工违章违纪现象监督检查不力,对这起事故负直接管理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2.该车间副主任对安全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不够,安全检查不到位,对这起事故负直接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3.该车间主任对工厂制定的规章制度没有认真有效落实,对消防水泵房内存在的可燃气体隐患没有发现,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够,对这起事故负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预防措施
1.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并加大对违纪的处罚力度,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强调领导带头遵章守纪,从自身做起,带领职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搞好生产。
3.重新制定禁烟制度,签订禁烟协议,加大处罚力度。明确规定员工在公司内吸烟,解除聘用合同。
4.消防泵房处的下水井重新用水泥捣制,同时加强脱水制度的执行。
5.开拓安全管理新思路,多在预防上下功夫。进一步突破传统的管理模式,提倡宣传现代安全管理的观念,大搞本质安全化的预防超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