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人民煤矿”4•24”顶板事故

   一、概述

    1.企业名称:湘潭县人民煤矿。

    2.事故发生时间:2009年4月24日13时40分。

    3.事故发生地点:-80m水平六石门辅助斜坡第二回采斜坡天眼。

    4.事故类别:顶板。

    5.事故伤亡情况:死亡1人。

    6.直接经济损失:35.98万元。

    二、事故单位概况

    (一)事故矿井基本情况

    1.人民煤矿属湘潭县乡镇煤矿,1989年建井,1990年8月8日投产,设计能力3万吨/年,2007年进行扩能改造,2008年扩建通过竣工验收,核定生产能力达到6万吨/年。矿井“五证一照”齐全有效,其中采矿许可证号: 4300000630841,有效期至2009年11月;煤炭生产许可证号:204303210234,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安全生产许可证:(湘)MK安许证字[2008]0065G1Y1号,有效期至2011年2月4日;矿长资格证书号:湘煤-0501988;矿长安全资格证书号:08143010001211,有效期至2011年5月22日;营业执照号:4300001100038(3-1)。

    2.矿井采用(双)斜井开拓,主斜井采用1.2m矿用绞车提升,配套电机功率75KW,主斜井安装了湖南永安煤机厂生产的XRC6-6/6型插爪式斜巷人车运送人员。矿井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方式,抽出式通风方法,风井安装2台BKY60-No9.0/L型轴流式通风机。矿井采用双回路供电,地面配备2台变压器。矿井主要生产水平分别在-40m水平、-80m水平。矿井选用走向伪斜长壁式工作面采煤法,工作面伪斜倾角为30度。爆破落煤、木支架控顶,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矿井含煤二层,主要开采煤层为1#煤。煤层为自燃煤层,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煤层结构简单,较稳定,煤厚0.6-2.0m;2#煤煤层厚度均小于0.4m,且缺失严重,未进行采掘。

    3.煤层顶板:伪顶为粘土岩,破碎易垮落, 厚0.5m~4.8m,常伴生菱铁矿结核,老顶为粉砂岩;煤层底板:伪底为泥岩,厚0.1m~0.8m,一般为0.3m,老底为中粒砂岩、粉砂岩。

    4.矿井水文地质条件较复杂,正常涌水量为75m3/h,最大涌水量为120m3/h,水仓容积为644m3。矿井现采用一级排水方式,-80m水平设置了排水系统。泵房安装2台水泵,型号均为125D-25×9。

    5.矿长张海涛,负责全面工作;安全副矿长郭龙安,负责安全管理工作,事故发生前因家里有事已请假一段时间;技术负责人邬敬,兼任生产副矿长,负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工作;下设采煤、掘进队长,当班采煤队长周建洪代理安全矿长职务,每班一名带班长,负责当班井下现场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下设安全检查员和瓦斯检查员。

    (二)事故地点概况

    事故地点位于人民煤矿-80m水平六石门采区辅助斜坡的第二回采斜坡,该处为人民煤矿241采面,此采面煤矿于2009年3月编制了掘进作业规程和回采作业规程,但没有制定收尾的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没有审批和学习贯彻记录。该处回采斜坡4月21日开始掘进,天眼倾角为70度,高度为1.7m,断面为1m×1m,用盘木支护,天眼上斜坡长7米,采用木支护,24日中班开始回采,当班就回采完毕。此处巷道采用梯形棚木支护,高1.8m,宽1.6m。

    (三)当班现场监管情况

    当班带班长由安全员李义军担任,当班安全员由瓦斯检查员周家泉兼任,当班井下带班矿长是技术负责人(兼生产副矿长)邬敬。下井带班的邬敬是和矿长张海涛、代理安全副矿长周建洪一起到事故工作面查看的,离开后就再也没有到此工作面检查。带班长李义军最早也是和矿长们一起去的,在工作面正常回采10分钟后离开,中午吃班中餐的时候第二次到事故工作面查看,交代周志家要注意安全后就离开了。安全员周家泉是在矿长们之前到达事故工作面的,检查了工作面情况及瓦斯情况,报告未发现异常情况后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