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矿业(集团)公司五龙煤矿改扩建工程南风井“2•12”瓦斯爆炸事故

 一、事故案例

  2006年2月12日2时5分,阜新矿业集团五龙煤矿改扩建工程南风井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死亡4人,轻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205万元。事故直接原因是南风井井筒换风筒过程中因停风造成瓦斯积聚,排放瓦斯时由于285米处风筒破裂,导致破裂处以下井筒内瓦斯未能排放,其瓦斯浓度达到爆炸界限,入井人员违章使用非防爆对讲机产生电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这起事故处理阜新矿业集团和负责五龙煤矿改扩建工程南风井施工的嘉成公司事故责任人13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人,撤职3人。

  二、事故主要原因分析
 
  阜新矿业集团嘉成公司南风井建井工区 “一通三防”管理松懈,干部违章指挥,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二是嘉成公司制定的更换风筒、排放瓦斯安全措施存在严重漏洞,现场指挥不力,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三是集团公司项目处,安全管理存在漏洞,“一通三防”专业人员不足,不能有效的开展业务保安,对凿井过程中瓦斯涌出量增大,综合治理所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四是阜矿集团公司对五龙煤矿改扩建南风井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没有很好的把关。由于层层管理松动,导致发生一起较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