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市海城西洋鼎洋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尾矿库“11.25”溃坝事故

  2007年11月25日5∶50左右,辽宁省鞍山市海城西洋鼎洋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5号尾矿库发生溃坝事故,致使约54万m3尾矿下泄,造成该库下游约2公里处的甘泉镇向阳寨村部分房屋被冲毁,13人死亡,3人失踪,39人受伤(其中4人重伤)。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海城西洋鼎洋矿业有限公司于2004年2月27日成立,隶属于西洋集团。该公司主要拥有日处理矿石1万吨的铁矿选厂和配套的尾矿库,选矿采用磁选工艺。年产50万吨铁精粉。

  该公司尾矿库分两期建设,其中1号库为一期工程,库容约130万m3,因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已于2006年年底停止使用,即将闭库;二期工程包括2~5号库,于2007年7月完成设计,10月16日竣工,11月6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期工程设计总库容为78.4万m3,尾矿坝为一次性建筑土石坝,尾矿库等别为5等库,设计服务年限5年。其中,发生溃坝的5号库设计库容为36.78万m3,设计最大坝高14米,内外坡比1∶2。据中冶沈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测量结果:最大坝高约22米,内外坡比1∶1.7,目前实际库容约80万m3。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经专家对事故现场初步勘察、查阅有关资料分析,初步认为,造成这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该库擅自加高坝体,改变坡比,造成坝体超高、边坡过陡,超过极限平衡,致使5号库南坝体最大坝高处坝体失稳,引发深层滑坡溃坝。

  (二)间接原因:

  1.设计单位管理不规范。设计单位中冶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矿山设计研究所无设计资质,却以中冶北方公司的设计资质承揽设计;在未签外聘合同的情况下组织外单位人员设计;在未作施工图设计和缺少验收条件的情况下在工程验收单上盖章。

  2.建设单位严重违反设计施工。海城西洋鼎洋矿业有限公司擅自加高坝体,改变坡比,严重违反原设计,造成坝体超高,边坡过陡,坝体失稳。

  3.施工单位管理混乱。施工单位甘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以劳务合作形式提供20余人的施工人员,施工机械全部由建设单位提供,却在工程验收单施工单位上盖章。

  4.监理单位失职。鞍山金石工程建设监理中心未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未对二期工程进行有效的监理。

  5.验收评价机构不认真,不负责。沈阳奥思特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竣工验收评价,在没有施工记录、竣工报告、竣工图和监理报告的情况下,做出了该尾矿库是正常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评价结论。

  6.安全生产许可工作审查把关不严。该尾矿库二期工程11月6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11月25日即发生溃坝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