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七一煤矿石坝井水害特大伤亡事故案列
2003年4月16日17时18分,湖南省涟源市七一煤矿石坝井-160m水平老水仓扩容掘进工作面发生水害(突水突泥)事故,造成在2322工作面作业的16人窒息死亡、1人失踪(估计被埋于突出的黄泥之中)。
事故发生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湖南省委省政府对事故抢救工作高度重视。国家局李万疆副司长亲临现场,指导抢救工作;湖南省杨正午书记、周伯华代省长做出重要指示,要求不惜一切代价,抢救被困职工。副省长许云昭率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谢光祥、副局长严寅初、省煤炭工业局副局长张八旬等同志连夜赶到现场,并自始至终坚守在第一线,指导事故抢救工作。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娄底办事处同时开展协助抢救和事故调查前期工作。
5月8日,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依照《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组成了以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严寅初为组长,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总工会、省煤炭局和娄底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联合调查组。5月12日,事故联合调查组聘请专家对事故原因进行技术鉴定。
事故联合调查组,按照尊重科学、注重事实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和技术鉴定,查清了事故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事故防患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了处理建议。
一、矿井基本情况
(一)矿井由来
七一煤矿位于娄底市涟源市斗笠山镇石坝村境内,距娄底市17公里,距涟源市29公里。七一煤矿现有石坝、工农两个井,事故发生在石坝井。
石坝井于1984年11月建井,1987年投产,矿井设计生产能力9万吨/年,2002年实际产煤5.373万吨,2003年1-4月15日产煤9908吨。现有职工584人,其中正式职工313人。
(二)企业经济性质
七一煤矿属涟源市地方国有煤矿,全民所有制经济性质。
(三)经营管理方式
七一煤矿对石坝井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生产副矿长朱永怀是石坝井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人。
(四)持证情况
采矿许可证于2002年12月20日由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核发,证号为4300000231205,有效期2年(2002年12月至2004年12月)。煤炭生产许可证于2002年12月28日由湖南省煤炭工业局核发,证号为D181003025,有效期2年(2002年12月至2004年12月)。营业执照于2001年8月18日由涟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证号为4313821100151(1-1),新证正在换发之中。矿长陈有余持有《矿长资格证》,2003年4月上旬,又参加了矿长资格培训,新证待发。
(五)矿井开采自然条件
七一煤矿石坝井开采斗笠山矿区石坝井田二叠系上统龙潭组煤系,井田面积0.9569km2 。该煤系共含煤3层,其中Ⅰ、Ⅲ煤层不可采,Ⅱ煤层为主采煤层。Ⅱ煤层厚度0-7m,一般为2.2m,煤层倾角变化大,有时出现倒转,平均倾角600。底板为长石砂岩,厚度4-8m。顶板为泥岩,厚度0.6m-8m,一般为4m。区内断裂发育。
石坝井田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井田位于斗笠山矿区北部向斜收敛端,与恩口向斜相毗连,地势向北渐趋低缓,全井茅口灰岩、香泉山灰岩组成向斜外围之地表分水岭。井田内茅口灰岩为强含水层,赋存于龙潭组之下,距主采Ⅱ煤层一般4-8m,与煤层之间无隔水层,含水层水位较高,且岩溶裂隙十分发育。井田内北东走向及西北走向断层共7条,由于断裂存在,使茅口灰岩水迳流条件良好。矿井最大涌水量924m3/h,正常涌水量497m3/h。
石坝井相对瓦斯涌出量28.2m3/t,属高瓦斯矿井,煤层具有自燃发火倾向,煤尘具爆炸危险。
(六)矿井各环节状况
1.开拓方式。七一煤矿石坝井采用斜井开拓,主、副井为一对顶板反斜井。主、副井井口标高+168.166m、倾角270、落底标高-100水平。矿井共划分为-100、-230、-350三个水平,一水平设计有东翼12、14两个采区,西翼11、13、15三个采区,一水平已经采完。二水平采用剃头下山开采,开采的深部标高为-160水平,已开采了21、22两个采区,正在生产的是23采区。
2322工作面巷道布置:2003年2月26日,23采区-160西翼一石门见煤后,沿煤作-160运输平巷,3月20日起开始掘进沿煤上山。已掘一、二、三、四号上山。一号上山遇水停掘,二、三、四号上山遇断层停掘。四条上山之间布置了3条联络平巷,第四上山布置了第4条平巷。2322工作面以局部扇风机送风,该作业区域由采煤三队作业。
2.通风方式。采用中央边界式通风。风井井口标高+186.4m、井底标高+60.6m。风机房安装了两台4-72-16B离心式通风机,风机功率为95KW。
3.提升运输系统。主井提升绞车型号为2JK2.5×1.2-20,电机功率180kw。副井提升绞车型号为JT1200×1030-30,配套电机功率75kw。大巷采用蓄电机车牵引矿车运输。
4.供电系统。从斗笠山110KV变电所和君子塘110KV变电所架设35KV输电线路到矿作双回路供电,6KV电压下井。
5.排水系统。矿井采用二级排水。-100m水平设有中央水泵房,水泵房安装D600-55×6型单吸多级离心水泵7台,排水能力4200m3/h,水仓容量3800m,水平大巷安装了水闸门。23采区-160m水平设有两个水泵房,新水泵装有4台125D25×5型单吸多级离心水泵,排水能力400m3/h,新水仓容量300m3;老水仓原有巷道22m,容量150m3。
(七)安全管理机制
七一煤矿设置了矿长、生产矿长、技术主管等管理人员,设置了生产科、安监科、机电科等管理机构。生产矿长是石坝井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人,技术主管分管石坝井技术管理工作,矿设科室直接参与石坝井的安全、生产、经营活动。石坝井下设生产连队,连队配备队长、班长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八)事故前政府及部门管理情况
涟源市煤炭局是七一煤矿的主管部门。煤炭局设置了局长、安全副局长、生产副局长等岗位,设置了生产技术股、安全监察大队等职能部门。
2003年3月27日,涟源市煤炭局向市属三矿、各乡镇安监站、各保留煤矿下发了《关于认真抓好2003年煤矿防治水工作的通知》。
2003年4月7日,娄底市煤炭局副局长苏长初带领生产科和涟源市煤炭局副局长张顺辉等人对七一煤矿石坝井进行了防治水专项检查。检查后下达了《煤矿重大安全隐患处理通知单》,提出了9条隐患。此通知单由技术主管谭显辉签收。
2003年4月16日八点班(事故前一个班),涟源市煤炭局安全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张加升、朱加生两人到七一煤矿石坝井进行了安全检查。检查后对矿下达了《安全监察人员意见书》,提出了5条隐患1条建议。此意见书由技术主管谭显辉签收。
(九)发生事故时煤矿的状态
1.水仓扩容工作面状况
根据23采区涌水量增加的情况,该矿决定将老水仓扩容,扩容工程计划掘进20m,巷道宽3.2m,高2.5m,增容150m3。从2003年2月27日八点班起,由承包队曾林负责水仓扩容工作。
2003年4月15日早班(8时-16时)放炮掘进,未见异常。4月15日中班(16时-24时)放炮掘进作业,共打眼22个(周边眼等14个、孔深1.1m;掏槽眼等8个、孔深1.2m),每孔装药5-6筒,23时30分放炮出班,爆破后进尺0.8米。4月15日晚班(4月16日零时-8时),因无人上班未作业。
4月16日早班(8时-16时),安排肖正容、刘再芬、童宏江、刘和平4人进入水仓扩容巷道作业。8时30分,带班长肖正容等4人下井。9时,到达老水仓小绞车房。刘和平启动潜水泵,排干老水仓积水。9时30分,肖正容等人先后进入当头,发现当头有一个炮眼出泥水,挤出的黄泥比较硬,约两箢箕。刘再芬讲“今天不打炮了”,大家表示同意,4人就出矸石。在出矸过程中,刘和平用一个30斤左右的石头,想堵住突泥孔,结果被推了出来,突出黄泥增至2吨左右。10时40分,七一煤矿技术主管谭显辉、涟源市煤炭局安全监察大队副队长张加升到当头进行了检查。11时,肖正容等人在装第4车矸石时,听到当头里面发出响声,此时突出黄泥增至5吨左右,并伴有水。4名作业人员立即收拾工具,迅速撤出。撤出人员在出班途中向机电副矿长谢秋发作了汇报。14时,升井洗完澡后肖正容向生产科科长林琼瑶作了报告。谭显辉出井后与生产矿长朱永怀商量,决定老水仓扩容掘进工作面中班停止作业,生产科长林琼瑶将水仓扩容工作面停止作业的决定通知了曾林。因此,-160水平老水仓扩容掘进工作面中班停止了生产。
2.2322工作面情况。2322工作面正常组织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