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分厂“11•24”输煤C18 栈桥通往3#炉走廊出口一侧孔洞煤粉自燃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14 年11 月24 日21:58 分,动力分厂五值运行人员黄亚如在进行取样工作时,发现有燃烧后的火星溅落到动力3#炉13 米磨煤机、给煤机等设备平台及控制电缆上,顺火星掉落方向查看,发现3#炉2A 仓处输煤皮带层有物体燃烧,当时立即报警。当时立即汇报当值班长冯卓,班长迅速组织人员进行灭火并同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通知输煤分厂、汇报调度。22:10 火被扑灭。共使用干粉灭火器2 瓶。经检查无遗留火种后撤离现场。
        接到火险事件汇报的当值班长冯卓,迅速组织人员进行灭火并同时通知输煤分厂、汇报调度。22:10 火被扑灭。
        二、原因分析:
        煤粉自燃地点是C18 栈桥3#炉2A 仓北侧走廊出口处(此出口外设走廊通往动力锅炉本体),分隔C18栈桥与锅炉厂房之间墙体为实体墙,出口门右下角外侧墙体有施工时遗留的孔洞,约400mm 见方,用保温岩棉简单封堵,由于煤粉长期积聚岩棉内部不断氧化升温,氧化积累的热量超过散失的热量,达到自燃点引起自燃。
        三、防范措施:
        (一)认真接受“昆山8.2 粉尘爆炸事故”教训,充分认识积粉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和褐煤易自燃的特性,按照国家安监总局《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和公司《粉尘防爆管理规定》,落实责任,认真开展粉尘爆炸事故隐患排查,对发现问题一抓到底,彻底整改,严禁推诿扯皮。
        (二)输煤分厂对输煤栈桥、翻车机室进行彻底排查,对与1#-4#炉相关联5#-7#炉C18 皮带廊纳入清扫和日常巡查范围,对地面、管道、墙与地面结合缝隙、电源及控制盘后、小室屋顶、设备及支架等进行彻底清扫,并列入日常清扫常态化管理;消除煤粉积聚死角。
        (三)输煤分厂对辖区所有输煤栈桥能使用水冲洗做卫生的必须按规定使用。对于不能投用的水冲洗系统的和影响水冲洗系统投用的地面防水和栈桥本体缝隙进行统计(其中包括与水冲洗无关,向其他空间、界区跑、冒煤粉的缝隙),已经中交的向设备部提出工作联系单;未中交的项工程部工作联系单,要求落实专门的队伍和人员,限期整改。
        (四)电气分厂、仪控分厂对输煤栈桥、翻车机室、炉侧热风管道区域配电室、柜、盘、电缆桥架、槽盒等部位进行检查吹扫并列入常态化,防止积粉自燃引发电缆、电气事故;同时对上述区域的电源盘、控制盘进行彻底检查,严防因失爆、漏爆造成火灾爆炸事故。
        (五)公司各分厂加强运行巡检管理,带有工业电视等视频监控部位加强画面实时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准积压拖延;
        (六)工程部对正在建设的5#、6#、7#锅炉输煤系统冲洗水系统及设施的施工与设计图纸进行排查核对,弄清现场设有冲洗水带但无法投用的真正原因,保证竣工投用时冲洗水系统完好可用;
        (七)各分厂加强工程交接环节管理,对即将交接的工程、装置、设施详细验收排查,对存在尾工尾项和质量等问题的,要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方可验收;
        (八)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各部室、各分厂对本通报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吸取教训坚决避免类似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