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电梯井道坠人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1年5月4日中午,中山大学研究生王某来到校内地球与环境科学学院乘电梯上楼,电梯运行至显示三楼后突然停止,门没开。过了一会儿电梯下行,在二楼开门。王某听到呼叫声,从楼梯下到一楼,见到电梯在一楼。他去叫门卫杨某,他们回到电梯处时一妇女乘电梯下到一楼,她自述从五楼下来,也听到呼叫声。杨某循声问清呼叫者为门卫徐某在底坑且受伤,又问伤者电梯钥匙在哪里,回答钥匙已掉在底坑,找不到。伤者被救出送院救治,诊断为一手粉碎性骨折。
        我公司接报后派人前往事故现场向有关当事人了解了事故经过并作了笔录。按当事人介绍,伤者自述其从一楼误入井道前电梯厅门是开着的。我公司人员与学院方人员一起对出事过程进行好模拟并对电梯安全性能进行了验证,否定了门是开着的而电梯不在本层的可能。此后学院方又委托了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电梯进行了全面的检验,再次验证了电梯的安全性能是合格的。
        根据有关当事人对事故经过的描述和对电梯性能的检验,事故经过应如下:电梯在从一楼上行至三楼时门卫徐某在一楼用电梯钥匙打开了电梯厅门,电梯急停。徐某未观察电梯是否在本层就跨进了井道坠落底坑,电梯钥匙也跌落底坑。徐某坠落后一楼厅门自闭,电梯慢车下行至二楼自救平层,并转入正常运行,后徐某被救出。
        二、事故原因:
        1.学院的门卫徐某打开电梯厅门后,未观察电梯是否在本层就跨进了井道,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学院将电梯交由未经专业培训无专业资格的门卫徐某管理,是事故的管理上的原因。
        三、事故教训:
        1.用梯单位应安排有专业资格的人员管理电梯,不得将电梯钥匙交由无专业资格的人员使用。
        2.有电梯管理资格的人员在有必要从厅外进入电梯时,必须先稳定重心并观察轿厢位置后再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