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无防护措施 职工高空坠落死亡
一、事故经过
桐乡市某某公司由于车间屋顶的排水天沟及透光板(透明塑料板)被木屑阻塞,下雨时雨水无法排出,造成制板车间漏雨。2005年7月31日8时10分,制板车间副主任冯某某组织何某等五位工人上屋顶对排水天沟及透光板进行清理,8点40分时杨某某从8米多高的屋顶坠落,经桐乡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杨某某在对屋顶天沟及透光板进行清理时,作业中不慎踩破透光板,由于透光板支撑不住造成坠落,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桐乡市某某公司的领导安全意识淡薄,安全责任不落实,职工三级安全教育不到位,在组织工人进行高空作业时,没有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三、防范措施
桐乡市某某公司的负责人要深刻吸取此次事故血的教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安全检查,对照安全评价的内容,进行一次彻底全面的学习与整改,不能把安全评价只作为一种形式,而要把工人的安全教育真正落到实处,全面提升工人的安全意识。
建议桐乡市某某公司在从事高空作业时,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