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某运输便道施工中连续坍塌事故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铁道部新建铁路工程总局隧道工程公司第一工程处,1955年3月14日23时15分,在陕西省运输便道施工中发生连续坍塌事故,造成掩埋13人,其中10人死亡,3人受伤。
第一工程处担任供应隧道工程指挥所的机械、材料,在某工程沟修筑汽车运输便道,全长4300米,工程艰巨,工点集中,在一个山头上下左右同时施工,互相干扰很大,未能按上级要求时间竣工,副总工程师潘某为了在3月15日前完成修通便道任务,决定增加劳力。便道工程指挥所施工负责人刘某自作主张,违反施工计划少挖土方,决定先拉槽子,将槽子拉通,把空气压缩机送进去,然后再做到设计宽度和坡度。刘某在动员会上对工班、组长说:“3月l5日哪个工班通不了车,哪一个工班要负责”。3月11日和12日,该工地连续发生数次小塌方,但均未引起有关领导人的警惕,仍然继续坚持拉槽子的错误施工方法,并督促工人抢修工程,同时要求在16日举行通车典礼。
14日23时15分,工地第一次发生塌方,过半分钟,接着第二次塌方,约坍塌土方30余立方米,将l0名工人掩埋半截,几秒钟后发生第三次塌方,约坍塌土方l00多立方米,将工人全部埋没,在抢救过程中又有3人被掩埋;数十分钟后又塌下来10多立方米。前后共塌方四次,掩埋13人,其中造成10人死亡,3人受伤,并将所拉的槽子全部填平。
二、事故原因分析
由于第一工程处和工程指挥所的领导严重违章指挥,擅自改变设计计划,不择手段的采取冒险蛮干的施工方法,并威胁工人限期完成任务,忽视安全工作,把安全生产落实到设计、施工、生产管理和工人中去形成空话。这种不按科学态度办事,势必造成重大灾难。
三、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经隧道工程公司和铁道部批复:
给予便道工程指挥所施工负责人刘某撤职送交司法机关处理;给予工程处副处长李某和副总工程师潘某降级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