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运砂浆小车从高空坠落

  事故经过及概况

  某建筑公司承建的某县教师进修学校宿舍楼,该楼为混合结构,六层三单元,坐北朝南,楼顶正面有飞檐,超出阳台外边缘50cm,事故发生时,楼房主体已完工,正在进行六楼内墙粉刷,以六楼东边阳台作为内墙粉刷用砂浆等物进料口,进料口下方是翻斗式搅拌机进料口。

  某年4月10日13:00左右,农民TtXX(死者)等三人在楼下砂浆搅拌机进料口处正常操作,塔式起重机将砂浆在吊运进六楼倒完砂浆,空车推出,六楼操作工人挂好料车挂钩,示意塔机司机起吊,塔机司机响铃后吊起料车,吊离阳台后,操作中发现料车上四只挂钩有两只脱落,由于楼顶边缘有飞檐,料车吊离阳台有一定的距离,六楼阳台上操作工用手向阳台内拉料车,但未能拉人阳台,不慎脱手,料车脱手后造成大幅度摆动,料车与阳台碰撞后使吊索从塔机吊钩中滑出从高空坠落下来,塔机司机发现这一情况,虽大声呼叫楼下人员躲开,但正在楼下向搅拌机进料的王XX已躲让不及,被料车砸中,急送医院抢救,终因伤势严重,于当日13:45抢救无效死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万元。

  事故原因分析

  造成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主要是单位项目负责人严重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一是对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88)中对进料平台、机械防护棚、建筑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等许多规定都未执行;二是违反了《塔式起重机技术条件》(GB9462—85)第4.3.5条规定,即塔机吊钩上必须设防脱棘爪的规定。由于项目领导安全意识淡薄,野蛮施工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三是违反了建设部建监[95]525号文的有关规定,如附件1第一条中明文规定了防止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的措施与办法,可是该工程项目部没有认真执行。

  具体原因有以下5条:

  1.按规定必须搭设正规的进料平台,可是该工程没有, 0D上该工程六楼有超出阳台宽度达50cm的飞檐,使塔式起重机不能将被吊运的物体垂直吊放,而必须由六楼阳台上操作工去推拉被吊运物体及塔机吊钩来完成,这种行为既影响阳台上操作工的人身安全,又增加了被吊物体在空中摇摆幅度。

  2.砂浆搅拌机选址不当。搅拌机正上方是六楼进料口,使砂浆搅拌处的操作人员一直处于被吊运重物的正下方,增加了危险系数。

  3.在砂浆搅拌机上方应搭设防落物冲击的防护棚,但实际未搭设,施工过程中坠落的任何物体,都直接威胁着搅拌机处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4.《塔式起重机技术条件》(GB9462—85)第4.3.5条规定:塔式起重机吊钩应设有防脱棘爪,因本工程使用的塔机吊钩没有安装吊钩防脱棘爪而造成吊索在摆动中脱离吊钩坠落。

  5.本次事故死亡的操作工王XX系没有受到认真安全教育的农民工,  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没有意识到以上这几种违反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现象能给自己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