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格林铸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赵圈项目部“3.2”高空坠落事故

一、企业基本情况:

  衡水格林铸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05年8月成立,位于桃城区河沿镇谈家庄村,法人代表,张克强,工商营业执照:13100000019812,该公司现有职工283人,注册资金15000万元,固定资产12357万元,是一家民营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销售收入4901万元,利润256.8万元。按照市政府新的规划,公司原址开发,计划整体搬迁至赵圈经济循环园,2011年3月成立公司赵圈项目部,负责新厂区的建设工作。

  二、事故经过及救援经过:

  2013年3月2日上午9时左右,工人韩占成在攀爬钢立柱到轻钢车间顶横梁施工时,不慎从钢立柱二道横梁处坠落致重伤。其工友拨打“120”,施工工地管理者李群英、张双其、徐新生筹集资金,并随“120”救护车到哈院。因抢救无效,韩占成12时左右死亡。韩亡后,其亲属30多人包围劳务承包人李春喜,讨要说法,并与李的亲朋10多人形成对峙,期间死者亲属曾拨打“110”报警。施工工地管理者李群英、张双其、徐新发商议、咨询、向公司汇报。三方均未及时向政府的安监、建设部门汇报,直到3月3日上午,施工工地管理者李群英才向赵圈镇政府电话汇报。

  三、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此次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死者,韩占成,男,31岁,武强县街关镇西南街人,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二万余元。

  四、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作为衡水格林铸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赵圈项目部铸造车间砂处理部分钢构安装工程劳务承包人李春喜,不具备施工资质,施工期间也没有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二)间接原因:

  1、衡水格林铸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也没有在区建设部门进行备案。

  2、衡水格林铸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赵圈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人员未参加培训。没有完备的安全施工措施,安全管理人员未履行职责,也未进行现场安全监督,警示标志、标识缺失。

  3、李春喜作为衡水格林铸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赵圈项目部铸造车间砂处理部分钢构安装工程的劳务承包人未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知识培训,搞好安全防护,并审核其所组织的人员的有关操作证件。

  (三)事故性质:

  经查,该事故为一起非法发包,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并且造成迟报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