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煤粉时从事焊接作业导致煤粉爆燃

【案例简述】
       2月20日,某电厂锅炉车间辅机班进行原煤斗焊接和煤粉仓漂子的工作,由于工人杨某与班长在发奖金的问题上发生争吵,虽然车间谈话要求杨某一定要在白班前把原煤斗焊完,但杨某没有干,因此班长临时安排6个人连班工作,并继续安排杨某带领焊工和另一个去焊原煤斗,其余的人放煤粉取漂子。16时30分,班长带人卸下给粉机,准备放煤粉,当时,门某站在给粉机平台上,向正在焊原煤斗的杨某等人喊话,告诉他们,要放煤粉了,先别焊了。当杨某等人了解到放煤粉需2~3h,未予理睬,继续焊接。班长未能统一指挥,错误地决定放煤粉,煤粉流出后,先落在粉机平台上,引起煤粉大量向上飞扬,开始时下部在原煤斗作业的人还感觉不到空气中的煤粉,当放了一段时间后,上部空气中的煤粉浓度逐渐增加,给粉机平台上的煤粉也堆到了一定高度,开始下滑,煤粉落到正在焊接原煤斗的工作地点上,遇切割火焰,煤粉爆燃起火。第一次爆燃把沉落的煤粉扰动起来,引起再次爆燃。如此爆燃多次,使锅炉车间扩建端墙从8~50多米高处相继起火,烧着刨花板,引起火灾。在这次事故中造成1人死亡,2人重伤,4人轻伤的严重后果。
        【案例评析】
        空气中的煤粉达到一定浓度时(对该厂的烟煤来说,约为110~400g/m3),遇有明火就可能引起爆炸,这次事故就是由于严重违反安全工作规程,明火作业与放煤粉同时进行所引起。
        【案例警示】
        1.大量放粉或清理煤粉时,应杜绝明火,防止煤尘爆炸。
        2.消防设施配置不到位,未及时发挥应有作用。
        3.加强人员的安全风险意识,做到“四不伤害”。
        4.《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条目7.2.1明确要求:消除制粉系统和输煤系统的粉尘泄漏点,降低煤粉浓度,大量放粉或清理煤粉时,应杜绝明火,防止煤尘爆炸。7.2.2煤粉仓、制粉系统和输煤系统附近应有消防设施,并备有专用的灭火器材,消防系统水源应充足,水压符合要求。消防灭火设备应保持完好,按期进行试验。
        此次事故的根源是违章操作,消防设施配置不到位又使事故不断扩大,任何工作中疏忽大意和对消防工作的轻视都可能酿成惨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