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陵分公司12.19管道爆炸事故
【事故概况、经过】
2008年12月19日20:45, 巴陵石化公司合成车间2100(变换)单元2#气液分离器至生活水换热器的工艺气管线突然爆裂,大量工艺气泄漏并引起爆炸。
直接经济损失合计354.8万元。
(1)设备方面:合计342.8万元
照明损失35万元;
保温损失110万元;
E-2111损失40万元;
TV-2131损失25万元;
门窗损失46.8万元;
分析仪器损失58万元;
103J出口MS管线损失28万元。
(2)生产方面:直接排放粗煤气12万元
(排放粗煤气1.15小时,排放量约为120kNm?,粗煤气成本1.0元/ Nm?)
【事故原因分析】
主要原因是管线焊缝存在缺陷。
(1)根据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对事故管线进行取样分析结果:“焊缝根部存在未熔合缺陷,不符合制造标准从而导致管线开裂”。
(2)对全部管线进行射线探伤检测结果来看,在2100变换单元同类材质的管线中不合格率达到16%。
从介质条件来看,不可能发生火化爆炸。
通过对合成车间总控制室和上游JV公司煤气化装置的DCS趋势记录对比分析,在事故发生前,变换单元入口压力、流量、温度均保持平稳正常;上游煤气化装置JV公司的粗煤气流量、温度、压力趋势记录与合成总控的DCS记录保持一致;系统物料组份均在控制范围之内,不具备发生弱化学爆炸和化学爆炸的可能性。
次要原因是监理公司把关不严
岳阳巴陵石化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对施工监管力度不够,仅对现场施工的不锈钢管线从外观质量、质量证明文件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查验和检查,而没有要求供应部门在施工现场对所提供的全部不锈钢管进行质量抽检分析,从而导致存在多种缺陷的管线被用于工艺管线建设,是本次事故的次要原因。
【对策措施】
(1)对太钢管制品全部更换
对太钢提供的材质为0Cr18Ni10Ti管制品进行全面更换。对在国内具有生产制造能力的管材,全部采用321无缝管,对大口径的管材必须对焊缝进行100%无损射线探伤。
(2)加强监理
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从设计、施工、材料的质量监督等方面应加强监督管理,制定合理的管理措施,对施工、建设用材料全部进行检验、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