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3.5”燃气泄漏事故
1、事故经过
2005年3月5日下午17点30分,X公司储配站运行工在作业中发现管网压力下降很快,迅速向领导汇报,运营部调集人员对市区燃气管网和调压设施进行排查。19点20分在永安路与霍林河大街以北300米处查出漏气点,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关闭漏气点两端的阀门。20点05分位于泄漏点13米处的家属楼有一卧室发生爆燃,烧伤一人。
2、事故原因分析
管件对口间隙过小,整条焊缝严重未焊透;管线旁污水井渗漏使管线周围产生沉降,应力集中到一点,造成焊口断裂,天然气溢出从地下裂缝进入居民卧室,户主吸烟造成爆燃事故。 从这起事故反应出施工操作人员责任心不强、现场质量控制不到位、工程管理不利。
3、事故原因与责任认定
(1)事故的主要原因:由于焊工技术水平较差至使焊缝存在严重缺陷,造成应力集中,承载能力降低。
(2)事故的次要原因:管线距污水井较近,其底部土层长时间受污水侵泡,形成疏松,管线自然下垂。在内因和外因的作用下使管道断裂。
(3)责任认定:事故主要是由于施工单位质量体系不健全,自检工序不到位检查中出现盲点 ,出现了不该出现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是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对本次事故负主要责任,通辽公司负有一定的管理责任。经内蒙高院终审判决,通辽新奥燃气与朝阳煤气安装公司共同承担民事赔偿和医疗费等506,641.50元。
4、后续整改措施
(1)事故发生后对此名操作焊工的所有焊件重新进行检测;对施工单位取消施工资格;加强对相关方人员资质的审查;
(2)现场管理员要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工序控制到点,严格遵循施工流程,提高隐患意识、责任心;
(3)工程部、监理单位需要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管理;
(4)组织工程设计、质量、验收的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