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众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6”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2018年1月6日,位于牛塘镇的常州众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导致1名工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等有关规定和武进区人民政府(武政复〔2007〕82号)文件的要求,武进区安监局会同区监察委、武进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交通局等有关部门依法组成事故调查组(具体名单附后),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概况
常州众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铃汽车公司),成立于2016年2月24日,注册地址: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新312国道亚邦中路1号,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MA1MFFE86B,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黄华军,经营范围:二类汽车维修(货车);汽车销售(除小轿车);汽车零配件、润滑油的销售等。公司目前有员工7人,2017年营业额约200万元。
(二)属地安全监管情况
众铃汽车公司系交通行业管理单位,由武进区运管处监管。武进区运管处对众铃汽车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安全员进行了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每年对该公司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同时发放安全管理台账,要求企业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活动并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2017年10月,区运管处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对众铃汽车公司进行了安全检查。
二、事故发生简要经过及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情况
(一)事故发生简要经过
2018年1月6日10时50分左右,众铃汽车公司在汽修车间内组织修理一辆有故障的清扫车(牌照:苏DEU727),当清扫车车厢升起后,修理工赵江峰车厢和底盘之间维修,当其拆了车厢底部的液压控制阀的两根螺丝后,液压系统瞬间失压,车厢下落将赵江峰压伤。
(二)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
事故发生后,众铃汽车公司立即组织救援,将赵江峰从车厢下救出,并用公司车辆将其送至常州二院阳湖院区抢救。因伤势过重赵江峰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
接到事故报告后,区安监局、武进公安分局、区交通局、牛塘镇政府等有关部门先后派员赶赴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查和应急处置,要求众铃汽车公司暂时停止生产经营,同时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2018年1月9日,众铃汽车公司与死者家属就善后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积极办理了工伤手续,善后工作得到妥善处理,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1、死者简况
赵江峰,男,汉族,37岁,汽车修理工,河南省林州市人。
2、直接经济损失:约20万元。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赵江峰安全意识淡薄,操作错误。一是故障车辆的车厢升起后,他未在下方架好支撑杆;二是维修时误拆液压控制阀螺丝,导致厢体下落被压。赵江峰的不安全行为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主要负责人黄华军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维修作业缺乏检查,未制定汽车维修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够。
2、众铃汽车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到位,以会代训,未对教育培训的效果进行评价;二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不到位,对维修作业要求不高,未及时发现并消除员工冒险作业的事故隐患。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众铃汽车公司汽修车间发生的“1·6”一般车辆伤害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1、维修工赵江峰安全意识淡薄,维修作业未架支撑杆,操作错误误拆螺丝,导致厢体下落被压,造成严重后果,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再追究其责任。
2、黄华军作为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维修作业缺乏检查,未制定汽车维修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够,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黄华军实施行政处罚。
3、众铃汽车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到位,以会代训,未对教育培训的效果进行评价;二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不到位,对维修作业要求不高,未及时发现并消除员工冒险作业的事故隐患。对该起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众铃汽车公司实施行政处罚。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这起事故教训十分深刻,相关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吸取教训,防微杜渐,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1、众铃汽车公司作为事故发生单位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微杜渐,要层层落实责任,完善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好汽车维修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加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加强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认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切实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2、武进区交通局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督促监管行业内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汽车维修企业的安全监管,开展针对性的事故警示教育,切实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