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板掉矸砸人事故
2006年5月3日四点班,某矿开二队职工王某在西大巷四横贯以里扩修作业时,被顶板掉下的矸石砸住头部,造成额骨开放性凹性骨折,左眼球突出并神经损伤。
一、事故地点概况
西大巷四横贯以里因年久失稳需要扩修,扩修断面为直墙半圆拱,净宽3.6m,净高3.0m,采用锚网喷支护工艺。
作业方式:循环进尺0.8m,一扩一锚网喷。
临时支护:前探梁采用3根2寸无缝钢管+吊环制成,最大控顶距1.0m。
施工流程:审帮问顶→按照设计轮廓线定眼位打眼→装药→放炮→审帮问顶→初喷→移前探梁→装矸→打锚杆、挂网→复喷→验收收工。
二、事故经过
2006年5月3日四点班,某矿开二队在西大巷四横贯以里50米处扩修作业。当班出勤7人,具体分工为: 打眼4人,装矸3人。接班后,班长张某先进行了审帮问顶,安全确认后安排人员打炮眼。19时20分,放炮。炮后,张某对茬头进行了二次审帮问顶后,误认为无危险,在未进行初喷和前移前探梁的情况下,就安排人员在空顶下进行装矸作业。19时50分,王某在装矸时,被顶板掉下一块长0.3m×宽0.3m×厚0.3m的矸石砸住头部,造成额骨开放性凹性骨折,左眼球突出并神经损伤。
三、事故原因
1、二次审帮问顶不认真,没有将聋矸活石彻底审掉,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未及时初喷和使用前探梁,在空顶下装矸作业,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另一直接原因。
3、区队对职工的安全教育程度不够,安全意识淡薄,是造成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四、防范措施
1、加强职工安全和岗位技能培训,增强职工自主保安意识,提高职工自主保安能力,对施工地点的安全隐患及现场薄弱环节做到预想预处。
2、严格执行审帮问顶制度,彻底去除聋矸活石。
3、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措施中规定的施工流程进行初喷和使用前探梁,严禁人员空顶下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