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面大梁砸人事故
2005年5月24日零点班,XX矿采三区14031工作面推槽头时,违章作业,利用大链吊槽头,拉倒支柱,槽头大梁失稳落下,发生砸人事故,造成一人重伤。
一、事故地点概况:
14031顶层回采工作面位于14轨道上山西翼。工作面煤层老顶为中粒砂岩,厚度18.2m;直接顶为粉砂岩,厚2.25m;伪顶为泥岩,厚0-1.4m;直接底为粉砂岩,后7.2m;老底为泥岩,厚5.8m。采用走向长壁采煤法、炮采放顶煤工艺,刮板输送机运煤,π型钢梁配合单体液压支柱对棚齐梁直线柱支架形式支护顶板,人工推移溜煤槽,全部跨落法处理采空区。工作面槽头处采用“四对八根大梁、一梁四柱”支护,推槽时,每根大梁下必须保持三根单体液压支柱,推过槽后要及时补齐。
二、事故经过:
2005年5月24日零点班,采三区在14031工作面推槽,5时35分,郑XX在老巷侧用推溜器推槽头,槽头上方第五根大梁两端端头各有一根支柱支撑,缺两根柱。周XX在新巷侧利用大链吊槽头,大链的一端固定在减速机上,另一端固定在槽头以上第五根大梁端头下支柱的手把上,周XX站在第五根大梁下,用一根单体液压支柱支在大链中间向上起吊,在起吊的过程中,固定大链的支柱被拉倒,大梁突然落下,击中周XX头部,造成颈椎骨折,终身残废。
三、事故原因:
1、职工违章作业,利用大链连接单体柱起吊减速机辅助推移槽头,起吊槽头的大链把大梁下单体柱拉倒,剩余端头一根支柱支撑的大梁失稳突然落下,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端头支护缺柱,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3、职工未进行安全确认,未按规程规定站在支柱斜上方进行操作,作业时没有人照坡,是造成事故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4、区队对职工的安全教育程度不够,职工安全意识淡薄,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四、防范措施:
1、加强现场管理人员安全检查力度,杜绝工作面支架缺柱,及时发现隐患、整改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2、工作面推槽要安排专人照坡,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停止作业。
3、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增强自保互保能力,规范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