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道维修顶板垮塌伤人事故

  2006年7月26日八点班,某矿巷二区职工张某在北集中回风一车场扩帮作业期间,被塌下的顶煤埋住,造成左肋骨、右股骨骨折。
一、 事故地点概况
    北集中回风一车场作为20采区的一车场回风绕道,服务20采区工作面回风。巷道修理段为煤巷,修理长度110m,巷道为直墙半圆拱,采用料石碹支护,巷宽4.2m,巷高2.9m。
作业方式:循环进尺1.5m,风镐配合人工施工。
临时支护:采用架棚进行临时支护,最大控顶距1.5m。
施工流程:加固超前支护→扩帮出渣→砌墙→挑顶→审顶→临时支护→立半圆拱→砌顶→出渣→支护成型→撤拱。
二、事故经过
   2006年7月26日八点班,某矿巷二区在北集中回风一车场扩帮作业。该班出勤7人,具体分工为:班长1名,巷修工4名,辅助工2名。接班后,班长曹某安排4名巷修工到茬头扩帮砌墙,安排张某在扩修地点清渣,班长则和另一个辅助工运料。张某在未对扩修地点的木棚进行安全确认的情况下,就开始在木柱旁清渣。14点,张某在清渣过程中柱根松动,导致木棚垮塌,张某被0.5m厚的顶煤埋住,导致左肋骨、右股骨骨折。


三、事故原因
1、施工前未对施工地点附近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当班班长现场管理不到位,没有做到关键环节现场监督指导安全工作,是造成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3、区队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够,安全意识淡薄,自主保安能力差。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四、防范措施
1、加强职工安全和岗位技能培训,增强职工自主保安意识,提高职工自主保安能力,对施工地点的安全隐患及现场薄弱环节做到预想预处。
2、开工前必须对施工地点附近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工。
3、应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区队管理人员要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蹲点守候,亲自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