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杆移位施工 人力代替拉线锚桩而发生倒杆 造成人身死亡

2004年8月27日,某供电局在电杆移位施工中,人力代替拉线锚桩而发生倒杆,造成人身死亡事故。
一、事故简要经过
2004年8月27日,某供电局组织更换lOkV陶树线1-34号杆针式绝缘子。工作过程中,工作负责人邹x X因有事要离开工作现场,便通知线路值班室当班人员陈x x,将工作负责人更换为郭X X。后来邹X X想起26日发现的33号杆T接的树安支线1号杆因洪水冲刷河床变宽,杆基已浸泡水中的缺陷,便电话告知郭X x将该杆向岸边迁移5m。
下午郭X x带领11名施工人员来到工作现场,交代完工作任务后,又指派现场工作人员童x x作为该项工作的现场负责人,随后郭X X离开施工现场去验收绝缘子更换工作。
开工前,童x X觉得电杆基础可能不牢固,认为沙地无法打拉线锚桩,便决定采用人力拉住麻棕绳作为临时拉绳拉住电杆,以防倒杆。童x x安排刘x x上杆拆上层导线,涂X X拆下层导线。由刘x x在杆顶打好临时拉绳,地面9人分为2人、3人、4人三组分别拉住临时拉绳。当涂X X拆完下层导线下到电杆下部,刘X X拆除最后一相(C相)导线绑线时,导线向上脱离电杆,电杆水平方向受力失去平衡,拉临时拉绳的工作人员无法稳住电杆,电杆倾倒,杆上2人随杆倒下。刘x X被电杆着地后反弹碰撞,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1.违章指挥。现场负责人施工组织、安排不当,组织迁移杆基浸泡在水中的电杆时,采用人力稳固的方式不正确。由于人员站位难以固定、力量难以保持,违反《安规》6.5.9“固定临时拉线时,不得固定在有可能移动的物体上,或其他不可靠的物体上”的规定,当电杆发生倾斜时,人力无法稳住,造成电杆倾覆。
2.在组织进行电杆迁移时,现场作业负责人没有组织对新增加的工作任务进行危险点分析,确定施工方案,也未在现场进行组织、指挥。
三、暴露出的问题
1.现场安全管理混乱。作业中随意变更工作负责人,临时增加工作任务,违章指挥等一系列违章现象。
2.现场作业人员风险辨识与控制能力不强。处理“因洪水冲刷河床变宽,杆基浸泡在水中的缺陷时”,虽意识到电杆埋设深度减小带来的风险,但对作业风险的辨识不全面,采取的防止倒杆的措施不当。
3.工作安排随意性大。变更后的工作负责人郭x X自身工作安排不合理,未在现场指挥风险较大、难度较大的电杆迁移工作。
四、此类作业一般安全工作要求
1.作业中如需要增加工作任务,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票签发人汇报,得到同意后,重新办理工作票,补充完善安全措施,并进行危险点分析及安全技术交底。
2.对于基础受损或不牢固的杆塔作业,应按规程规定制订防止倒杆的安全措施。在固定临时拉线时,不得固定在有可能移动的物体上,或其他不可靠的物体亡。增加临时拉线等安全措施必须符合现场实际,考虑受力平衡,工作负责人必须在场指挥。
3.登杆作业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确认防倒杆的措施无误后,方可登杆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