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秀区厢竹大道“3·27”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2011年3月27日7时56分,位于南宁市青秀区厢竹大道7号前路段,南宁鑫河货运服务有限公司一辆桂A70806号中型自卸货车由南往北方向行驶时跨越中心隔离栏后撞向桂AK0536号小客车,桂AK0536号小客车再碰撞桂ASY756号小轿车,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和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1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办法》(自治区政府令第50号)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府发〔2007〕79号)的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黄延、市安监局局长夏成为组长,市监察局副局长卢志勇、市安监局副调研员贾立田为副组长,成员由市监察局、安监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总工会等相关人员组成了青秀区厢竹大道“3·27”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依法开展了调查工作。经过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确定了事故性质,分清了事故责任,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了处理建议,并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车辆单位、事故车辆、驾驶人及道路基本概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南宁鑫河货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鑫河公司)成立于2001年09月26日,地址位于南宁市良庆区大沙田开发区建设路238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50100200023054(1-1),法定代表人李达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大型物件运输(一类);货物运输保险、机动车辆保险、短期意外伤害保险;公路水上货运信息咨询,商品供求信息咨询服务等。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桂交运管许可南字450108100007号),证件有效期为2010年1月4日至2014年1月4日。公司现有货运车辆台583辆。
(二)事故车辆概况
1、桂A70806号中型自卸货车所有人为南宁鑫河公司,品牌型号为东风EQ3050FP,车辆识别代码LGHF5GAH57020027,核定载质量为1990kg;2007年11月13日,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核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车辆检验有效期至2011年11月。2010年11月25日,南宁市良庆区道路运输管理所核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桂交运管南字450108114145号),有效期至2011年11月13日,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该车于2011年1月20日经南宁市通泰汽车修理厂进行了二级维护保养,综合性能经广西桂花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检测合格。
2、桂AK0536号微型普通客车所有人为苏启政,品牌型号为长安牌SC6350C,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车辆识别代码为LS4BCB0D64A060260,核定载人数为7人; 2004年05月26日,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核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车辆检验有效期2011年06月。
3、桂ASY756号小型轿车所有人为黄世添,品牌型号为丰田牌TV7165GL,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车辆识别代码LFMAP90AXA0070195;核定载人数为5人; 2010年12月13日,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核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车辆检验有效期2012年12月。
(三)经营业主及驾驶人基本情况
l、经营车主基本情况
蒙标明,男,25岁,桂A70806号中型自卸货车合作经营业主。2010年5月5日,蒙标明(乙方)与南宁鑫河公司(甲方)签订了《车辆挂靠协议书》,明确乙方将桂A70806中型自卸货车挂靠甲方进行经营。2010年5月5日,甲、乙双方签订了《营运车主(驾驶员)安全生产责任书》和《驾驶员聘用协议》。
2、驾驶人基本情况
(1)蒙栋明,男,24岁,桂A70806号中型自卸货车驾驶人,公民身份号码450122198708121814,住址为广西武鸣县甘圩镇达洞村那广屯37号,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系经营车主蒙标明的弟弟。
(2)苏启政,男,43岁,桂AK0536号微型普通客车驾驶员,公民身份号码为452124196811032719,住址为广西上林县大丰镇丰岭路317-1号,持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B2,有效期至2020年05月。
(3)黄世添,男,35岁,桂ASY756号小型轿车驾驶员,公民身份证号码为450111197608011219,住址为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19号12号楼1单元6层1-502号,持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A2E,有效期至2020年07月。
(四)天气及道路基本情况
事故发生当日天气为阴天。事故现场位于青秀区厢竹大道7号前路段,道路呈南北走向,南与竹溪大道相接,北与秀厢大道相接,东西均为住宅区,该路段均为双向12车道城市道路快速环道,道路中间有绿化带分隔,道路划设主车道和辅道,主车道和辅道有绿化带分隔,主车道限速40公里/小时以上80公里以下,辅道限速40公里/小时,标志标线清晰、视线良好,沥青路面,路面完好、干燥。事故现场在主车道由北往南方向的路面上,道路由北往南是上坡路段驶上竹溪立交桥,坡度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