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宋家塘煤矿“2.3”运输事故

  一、事故概况

  1、企业名称:邵阳市宋家塘煤矿。

  2、企业性质: 全民所有制企业。

  3、事故时间:2009年2月3日22时25分。

  4、事故地点:主斜井井底车场。

  5、事故类别:运输(断绳跑车)事故。

  6、事故伤亡情况:死亡1人。

  7、直接经济损失:19.734万元。

  二、事故单位概况

  ㈠煤矿概况

  宋家塘煤矿位于邵东县两市塘矿区,向北0.6m矿区水泥路与省道1814线连接,上瑞高速公路、320国道和洛湛铁路在矿区附近通过,交通方便。

  矿井始建于1958年,1960年投产。 2006年元月,宋家塘煤矿并入邵阳市长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核定生产能力为30Kt/年,为湖南省人民政府规划保留的矿井,技改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已经获得审批,现正处于技改施工阶段。

  矿井由法人代表唐松端担任矿长,主管矿井全盘工作;姚能力担任生产副矿长,主管生产、采掘、运输和维修工作;孙善智担任安全副矿长,主管安全监管、隐患排查工作;隆金祥担任技术负责人,主管技术和“一通三防”工作;蒋连胜担任机电副矿长,主管机电工作。下设安全科、通风队和机电车间等管理机构。

  该矿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MK安许证字[2005]0760号)有效期至2009年6月,被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娄底监察分局暂扣;矿长安全资格证(08043010001710)有效期至2011年6月;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矿长资格证已过有效期。

  ㈡矿井基本情况

  矿井开采龙潭组煤层,矿井内共含煤3层,其中Ⅱ煤层为主采煤层。煤层倾角200-300。煤厚0m-3.76 m,平均0.96m。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简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54.0m3/t,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煤层有自然发火现象,煤尘有爆炸危险性。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中央边界式通风。主斜井井口标高+257 m。分二个水平开采。一水平标高-50m,二水平标高-200m。目前矿井正在-200m水平按照技改设计进行技改施工。

  宋家塘煤矿采用中央分列式通风,风井装备有4-72-11№20B离心式风机两台,一台工作,一台备用,配套电动机功率为85kw,最大排风量为2630m3/min,最大负压为1880Pa。

  地面主斜井绞车选用XKT2×2×1-20B(155kw)型双滚筒矿用绞车,担负提煤、矸、材料及人员等提升任务,双钩串车提升,使用1吨U型固定矿车,井下采用5t电机车运输。

  矿井现有职工330人,采用三班制作业,即:中班8~16时,晚班14~24时,早班24时~次日8时。

  ㈢事故地点概况

  事故发生在主斜井井底车场。主斜井井口标高为+257m,落底标高-45m,斜井坡度28°,斜长643.3m。主斜井每隔25m设置托绳轮,铺设双轨,因主斜井轨道年久失修,锈蚀严重,在2009年春节检修全部予以更换,至事故发生时轨道已经更换为18kg的钢轨。主斜井井口下方55m处(断绳位置),因淋水严重,采用雨棚搭建,防止淋水滴洒轨道,人车候车室和道岔位于变坡点以上17m处。井底车场宽3.6m,长110m,在井底车场设置有人车存放室,人车存放处宽4.9m,重车道距邦0.95m,重车道和空车道间距0.75m,空车道距人车道0.7m,人车道距邦0.7m,高度3.6m,半圆拱,变坡点往里3m处设置有摘挂钩躲避硐室,没有安装提升警示信号和提升警示牌板。(见附件2)

  主斜井使用的钢丝绳结构为3×7+Fc型,直径24.5mm,全长1010m,光面右交,抗拉强度1670MPa,最小破断拉力394.3KN。湖南省湘潭钢铁集团公司2008年3月19日生产,2008年3月21日投入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切除过3次头,共切除50m。2008年8月4日,钢丝绳调头使用。在使用至事故发生前,又切除过3次头,共切除钢丝绳50m。矿井制定有绞车钢丝绳检查制度,明确由机电车间钢丝绳检查员尹朝阳负责,每天放过人车之后采用游标卡尺进行检查。矿井规定只能每钩只能提升4辆矸石车或者5辆煤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