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石油管理局油建公司广东LNG工程施工项目部“8·5”物体打击事故
2005年8月5日8时20分,某石油管理局油建公司广东LNG工程施工项目部第三作业队,在进行管子组对时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重伤后因抢救不及时死亡。
一、事故经过
某石油管理局油建公司是一家成立于1958年,具有40多年历史,专业从事石油天然气、化工工程建设,具有国家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综合性施工企业。广东LNG工程施工项目是公司位于广东深圳坪山镇的管道建设工程,线路总长72.035Km。
2005年8月5日上午7时左右,油建公司广东LNG工程施工项目部第三作业队一班在广东LNG站线项目输气干线工程站线第五标段B010+026号桩(深圳市龙岗区坪山镇沙钵村)处施工,在进行完班前安全讲话和施工准备后,开始了上午的施工作业。
8时10分左右,管工肖某在组对距离已焊接管段纵向距离500mm、水平距离300mm左右的一根管子时,为防止管子在组对时滑管,肖某叫位于他下方准备架管的人员离开管沟,民工李某平整好管子下方的地面后,肖某将安全凳放在距离下侧管端3.2m处用于稳管。肖某和李某先松了一下倒链试一试管子是否放稳,为了防止管子滚动,李某又找了一块石头垫在安全凳下,然后肖某和李某继续松倒链,直到管子上侧管端放在管墩上后,肖某觉得三木搭一只腿位置不合适,由他和李某扶住三木搭那只腿,叫另一配合民工吴某重新挖脚坑,大约挖了10分钟(8时20分)左右,管子突然向下滑动,由于肖某站在管子和管壁隆起的石块之间,无法躲闪,被滑动的管子挤压,造成其右小腿骨折并大量流血。李某立即将肖抱住,现场人员拿出急救箱进行了简单的止血绑扎,同时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拨打了当地的120急救电话(8时30分左右)。随后,由李某、吴某两人将肖某沿逃生梯背出管沟。现场人员立即用梯子铺上木板做成简易担架,将肖某抬起向山下运送。
9时左右,在离事发地点1000m的地方,肖某一行人与赶来救助的坪山镇人民医院的120救护车相遇,120急救人员在对肖某的断腿进行了简单的固定后,将其抬上了救护车。9时20分到达坪山镇人民医院。入院时,肖某神智清醒,呼吸、脉博、血压正常。在办理入院手续,验血、X光检查后,医生对伤员进行了常规性的药物止血和补充液体的治疗,但未进行输血和手术结扎断裂的血管。11时30分左右,主治医生告之在场人员要进行截肢手术,为保证伤者有较好的医疗条件进行治疗,在医生和护士的监护下,11时50分将肖某转入龙岗区中心医院。由于该院再次对肖某办理入院,验血、X光检查等手续,12时50分左右,经检查院方下达了病危通知书,13时40分开始对肖某实施输血救治,14时15分,因失血过多,经抢救无效死亡。